赵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建议》(第46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事前防控,筑牢监管第一道防线
一是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2025年版)》,厘清采购人在预算编制、需求管理、文件编制、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全流程工作职责。紧扣政府采购最新政策新规,编制采购人政府采购应知应会手册,细化岗位职责、业务流程、风险防控相关要点,以简明实用的指引文书指导各采购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管理责任。
二是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刚性约束机制。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十二条措施》要求,联动预算编审、国库支付业务科室,前移监管关口、强化源头管控,严把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合规性双重前置审核关口,坚决杜绝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超标准采购以及规避招标、碎片化拆分项目等违规违纪问题。扎实开展预算评审,全面审核预算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经济性,坚决杜绝高估冒算等问题,促进预算评审科学化、规范化,从源头防范政府采购各类风险,切实维护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肃性、约束性和规范性。
三是强化全流程审查监管。依托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实现采购项目文件编制、信息公告、采购评审、合同备案、验收支付等环节线上留痕、全程可溯,不断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积极赋能智慧监管建设,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管工作,利用AI技术常态化开展采购需求合规性智能审查、采购内容合规校验、潜在风险自动排查等工作,精准识别采购流程中的不规范、高风险问题。
(二)从严执纪执法,加大违法违规惩戒力度
一是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为抓手,梳理排查政府采购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对17家代理机构、78个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机构问题9个,项目问题85个,针对登记信息不实、差别歧视条款设置、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6家代理机构、58个项目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6份,压实相关问题责任人主体责任,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对1个采购人和1家供应商进行行政处罚,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滋生蔓延。
二是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2025年7月至今,累计检查项目81个,发现问题49个,问题类型包括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评审专家违规评审、代理机构能力不足、采购人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对3家供应商作出采购金额(420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21,000元、在1年内禁止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行政处罚;对14个采购人、代理机构,5个评标专家作出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对40个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进行约谈提醒;司法机关刑事判决5人,移送起诉1人。
三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坚持监管与惩戒并重、规范与整治并举,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聚焦采购流程不规范、程序不到位、主体履职不力等突出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强化政府采购领域执法震慑力度,切实规范各方市场主体从业行为。2025年以来,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作出政府采购行政处理处罚118件,其中:行政处罚41件,涉及罚款金额35.5万元,罚款对象32个,没收违法所得17.94万元;行政处理128件。
(三)健全运行机制,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质效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持续深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公安、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配合。扎实推进本年度财巡联动、财审联动专项工作,深度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与财政财会监督贯通融合。今年5月,联合市委巡察办在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中对1家市级部门及其下属6个事业单位开展财巡联动,重点围绕政府采购、财经纪律等方面开展检查。加强对审计发现政府采购领域问题结果运用,督促采购人落实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线索无法查证的,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核实。对供应商涉嫌串通投标等案件,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同步强化线索移送、联合问责,去年以来累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4件,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线索3件,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理成效。
二是培训宣传工作走深走实。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和实操培训,精准推送政策知识;多元化宣传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印发宣传册、财政局官网,代理机构微信群等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5月20日,举办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会,紧贴政府采购工作实际难点,围绕内控制度建设、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文件编制审查、质疑投诉处理等关键模块开展系统性讲解,内容务实、针对性强。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共690余名业内人员参训学习。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在市财政局官网发布《雅安市政府采购投诉指引》,规范受理、调查、审理、答复全流程程序,提升投诉处置的专业性和时效性。同时,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公开投诉受理渠道,方便当事人进行投诉。2025年,全市共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163件,其中130件依法处置完成,33件因投诉人撤诉终止处理。面对投诉量较上年(150件)的小幅上涨,通过优化办案流程、提升业务能力等,确保了投诉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切实维护了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采购人普遍重程序合规、轻结果绩效,对采购需求制定、履约验收把关不严。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岗位制衡、流程管控流于形式,规避采购、拆分项目等问题仍有发生。采购人责任意识淡薄,对政策功能落实、质疑投诉处理、问题整改主动性不强。
二是财政部门监管不到位,智能化监管水平偏低。目前政府采购监管多依赖事后检查、人工核查,事前预警、事中监控能力薄弱。智能监测、风险预警、大数据分析应用不足,监管效率低、发现问题滞后。
三是涉密采购监管存在明显短板。当前我市集中采购机构未设置专用涉密采购场所,相关涉密项目未纳入统一集中采购管理,绝大多数涉密采购由各采购人自行线下组织实施。因缺乏标准化作业场地、全流程线上监管载体,采购流程分散、操作不统一,各类采购活动游离于常态化监管体系之外,极易出现程序不规范、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存在较大廉政风险与保密管理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运用数字赋能,筑牢全链条监管根基。以数字化赋能事前智能防控,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在财政投资评审、采购需求编制等关键环节嵌入AI智能辅助功能,推动事前监管由“人工核查”向“智能防控”转变。抓实事中事后常态管控,构建“日常巡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对辖区内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全覆盖、常态化、动态化全过程监管
二是惩戒整改并行,精准施教健全闭环监管。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加大串通投标、虚假投标、违规采购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查实问题依法依规落实处罚、通报曝光,督促责任单位深挖问题根源,逐项整改销号,健全问题台账跟踪回访机制。同时结合各单位采购规模、业务频次,分行业、分层级开展靶向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上门指导、以案释法等方式,持续提升采购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廉洁履职的专业素养。
三是加快阵地建设,补齐采购监管薄弱环节。积极推动标准化涉密采购专用场所建设,配齐保密防护设施;建立涉密采购专项台账,实行项目事前报备、事中全程记录、事后复核归档管理;定期开展涉密采购专项核查,对程序不合规、脱离监管的项目督促限期整改,压实全过程监管责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日
(联系人:胡钰苹 联系电话:15984501050)
|
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6730
蜀ICP备190172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