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敬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基金招商容错纠错机制的建议》(第22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雅安万和川商工业产业投资引导母基金概况
母基金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我市四大重点优势产业、新兴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发展布局,坚持市场运作、专人管,充分发挥母基金资本撬动、项目招引、产业培育功能,引导社会资本赋能我市产业发展。目前,母基金已投出成都万江港利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陆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个子基金项目,合计规模2.54亿元,其中母基金出资1.27亿元,社会募资1.27亿元,预计带动项目在雅投资15亿元。
二、建立基金容
错纠错机制推进情况
(一)母基金管理办法正在加快修订完善,已完成各相关单位意见征求,将按程序提请上会审议。
本次修订拟将容亏容错机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补充:一是明确适用情形,涵盖战略性投资项目培育、优质项目配套投资、不可抗力影响等八类场景,其中专门针对基金招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阶段性亏损、操作瑕疵等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二是明确容亏比例,根据所投项目所处不同阶段,包括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发展特点,划定不同的容亏上限,兼顾容错空间与风险防控;三是明确不予容亏容错情形,列明七类不予容亏容错情形,清晰界定容错边界,坚决杜绝无原则兜底、随意免责;四是明确工作程序,规范每个环节的操作要求,确保容错认定客观公正、有据可依;五是明确结果运用与整改落实要求,区分容亏、容错、不予容亏容错三种情形,强化风险防控和责任落实。
(二)市国资委正研究起草《雅安市属国有企业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办法》共6章43条,明确了基金类型、出资比例、风险容忍、返投认定、收益让渡等核心机制。
《基金管理办法》初步考虑天使期基金原则上不超过80%,创业投资基金原则上不超过60%,单个企业(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成熟期基金原则上不超过30%;细化返投认定标准,初步考虑按照不低于1:1设定基础返投,并明确“外地企业迁移至雅安、外地企业在雅安设立研发中心、本地企业跨省并购优质资产”三类柔性认定情形;划定尽职合规免责五项具体条件,压实内部审计与国资监管责任。通过清晰界定容亏容错边界、规范尽职合规免责流程,有效激发投资团队干事创业积极性,提升基金市场化运作效能,实现政策目标与市场风险有效平衡。目前,《基金管理办法》正在履行审议程序,待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相关比率、比例以实际印发的办法为准。
三、下一步打算
(一)市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指导母基金结合运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容错机制,细化操作过程中的认定标准、工作流程,确保母基金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发挥产业发展支撑作用,助力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协助配合市国资委建立国资基金容错机制,细化尽职免责、容错比率等条款。提升基金运营和招引质效。
(二)市发改委将聚焦数字经济、先进材料、装备制造、食药轻纺四大重点优势产业、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重大制造业、新兴产业制造业产业链集群,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可行性及风险评估,配合建立基金投资“容亏容错机制”,母、子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对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或者发生市场(经营)风险等因素造成投资损失,依法依规予以容错免责或减责,形成“基金引项目、项目聚产业、产业促发展”的良性循环,为雅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三)市国资委将统筹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基金业务发展,优化基金投资布局。为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基金业务管理,有效防控投资风险,保障基金业务持续健康有序开展,尽快出台完善国资基金管理办法。
(四)市纪委监委将根据部门职责,对各部门将出台的具体条款进一步提出意见,配合做好“容亏容错机制”建立工作。
(五)市财政局将结合工作实际与业务需求,牵头适时举办投资基金专题培训,帮助参训人员系统掌握投资基金的基本逻辑与实践要点,增强依法依规、科学高效运用基金工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复函如有不尽之处,请函告或电告。
雅安市财政局
2026年6月4日
(联系人:程潇雯 联系电话:13778768632)
|
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6730
蜀ICP备190172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