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会计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免除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作业本费政策的通知(雅财教〔2014〕92号)

日期: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免除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作业本费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4〕7号)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免除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作业本费,并列为2014年“19件民生实事”加以重点推进。现将贯彻实施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政策

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免除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作业本费(即:免费提供作业本)。对已经代收的2014年春季学期的作业本费,由学校在文到之日3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学生家长。

二、经费补助政策

实施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作业本费政策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按小学每生每学期1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的标准拨付给学校,并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省财政对各地的具体补助比例为45%。

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县财政承担的55%部分,市财政除对雅安中学全部承担外,对各县(区)按10%补助,其余90%部分各县(区)财政自行负担。

三、2014财政年度补助资金

现随文下达你地2014财政年度(2014年春季学期和2014年秋季学期)省财政补助资金236.3765万元(具体详见附表),请将此经费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普通教育相关预算支出科目。请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在收到文件后,连同本级安排的资金,尽快拨付到各有关学校。

四、工作要求

在全面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实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作业本费,实现义务教育全免费,意义重大而深远。各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实施。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安排、政策宣传和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每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开学时能免费领取作业本。财政部门要把本级应分担的资金足额纳入预算安排,并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政策兑现。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政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特此通知。

 

附件:雅安市2014年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作业本费资金表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0日

Baidu
map
新浪微博 雅安财政微信 今日头条
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6730 蜀ICP备190172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