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雅安建设。拟订数字雅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
(二)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审批、监督管理、方案审核、组织论证等工作,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组织协调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政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
(三)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负责研究数字经济发展态势,监测分析全市数字经济质效,拟订数字经济中长期发展目标,研究拟订数字经济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四)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社会发展。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数字化。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据资源管理。负责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汇聚、管理、开放、利用等工作,推动全市社会数据资源汇聚融合、互联互通,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组织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落实数据基础制度、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
(六)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 (含通信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 (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负责指导数据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等社会组织工作。
(八)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九)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