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以来,全省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已进行两次上调,为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按照《雅安市市级定价天然气企业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雅发改价格〔2022〕90号)等规定,我委研究形成了《雅安市市级定价天然气企业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7日-11月17日
联系电话:0835-5897714
电子邮箱:182470914@qq.com
地址:雨城区正和路1号(雅安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
附件:雅安市市级定价天然气企业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雅安市市级定价天然气企业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2023年4月1日,全省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由1.6065元/立方米调整为1.7595元/立方米;2024年4月1日,全省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由1.7595元/立方米调整为1.8131元/立方米,两次累计上调0.2066元/立方米。按照《雅安市市级定价天然气企业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价格联动机制》)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形成了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
一、实施范围
雅安市市级定价天然气企业,即雅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和雅安大兴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区范围内的居民用户以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二、顺价调整额度
本次只疏导2023年4月1日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幅度,根据联动公式:价格联动调整额=(联动周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配气损耗率)=(1.7595-1.6065)÷(1%-4%)=0.1594元/立方米。综合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拟定居民用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顺价调整额为0.15元/立方米,并采取分步实施方式,第一步上调0.1元/立方米,执行一年后再上调0.05元/立方米。按照《价格联动机制》相关规定,第一、二、三阶梯、合表用户销售价格保持1:1.2:1.5:1.1的比价,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
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标准 单位:元/立方米 | ||||
类别 | 第一阶梯 | 第二阶梯 | 第三阶梯 | 合表用户 |
调整前价格 | 2.08 | 2.50 | 3.12 | 2.29 |
第一步上调金额 | 0.10 | 0.11 | 0.15 | 0.10 |
调整后价格 | 2.18 | 2.61 | 3.27 | 2.39 |
第二步上调金额 | 0.05 | 0.06 | 0.07 | 0.06 |
调整后价格 | 2.23 | 2.67 | 3.34 | 2.45 |
累计涨幅 | 7.2% | 6.8% | 7.0% | 7.0% |
三、对低收入群体的优惠措施
为降低此次顺价调整工作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中实行“一户一表”的用户,年用气量在540立方米(含540立方米)以内的,由1.75元/立方米小幅上调为1.8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超出540立方米的部分,按调整后对应各档气价计费。
四、执行时间
第一步调整后的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拟从2026年4月1日起执行,居民第一、二、三阶梯价格分别为2.18元/立方米、2.61元/立方米、3.27元/立方米,合表用户价格为2.39元/立方米。
第二步调整后的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拟从2027年4月1日起执行,居民第一、二、三阶梯价格分别为2.23元/立方米、2.67元/立方米、3.34元/立方米,合表用户价格为2.4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