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下达我市新开工改造危旧房棚户区目标任务3408套(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及竣工4420套(户),完成危旧房棚户区货币安置2680户。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我市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推进:
一是加快推进棚改项目进度。要求2017年有棚改任务的县(区)尽快落实征收(拆迁)方案、货币化补偿方案,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及早完成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二是加快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主动抓好与国开行、农发行棚改融资贷款对接工作,及早完成项目的可研报告,尽快确定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加快明确购买服务采购方案,争取棚改项目早日得到国家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支持。三是进一步加大货币安置力度。统筹制定好国有和集体两类房屋的补偿安置政策,加大宣传引导,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要调整安置思路,广泛宣传棚改货币化安置的重大意义和方向,最大限度地引导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因地制宜加快推进货币化安置。截至目前,全市新开工危旧房棚户区827套(户),占比24.26%;基本建成2659套(户),占比60.16%;竣工1366套(户),占比30.9%;完成危旧房棚户区货币安置827户,占比3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