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付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雅安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 保障市民饮水安全的提案》(政协雅安市第五届委员会第5次会议 委员提案表第323号提案)已收悉。该提案立足市民饮水安全,聚焦我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对完善我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委在充分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管理办法,完善制度保障
您提出的现制现售饮用水领域立法相对滞后,现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未明确其经营单位属性,难以形成监管
合力的问题:
目前我省尚未出台统一的现制现售直饮水卫生管理办法,但我市严格依据原卫生部法监司《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卫法监食便函〔2003〕218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1〕571号)等要求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各县(区)每年按照年度双随机抽查抽检计划实施监督检查、采样检测及公示工作,全面落实饮用水水质要求。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质,全面加强准入管理,全市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经营主体共有30家,督促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全面落实亮照经营要求,从源头规范市场秩序。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与省卫健委、市政府沟通,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学习借鉴相关城市先进经验,力争出台市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落实责任,提高监管力度。
二、关于明确监管分工,强化联动执法
目前,雅安市住建局等11部门已联合印发《市级物业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市各部门依据职能分工,协同推进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监管工作。我市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现制现售直饮水的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净水、输配水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是否具有卫生许可批件,设备铭牌信息与批件内容是否相符;水源水水质、出水水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设备放置是否远离污染源;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有专门人员每天对制水设备进行巡查;是否定期对制水设备进行消毒、更换滤材、开展检测;卫生相关信息及卫生许可批件是否在设备醒目位置公示等。
市场监管部门将现制现售饮用水纳入重点工作,强化经营环节全链条监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夸大水质功效、误导消费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025年未发现现制现售饮用水无照经营情形。
住建部门推进网格化管理,发挥基层优势。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与监管,督促物业协助相关单位规范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领域违法用水情形处置,指导物业配合社区、业主委员会实施网格化管理,协助完善设备管理台账,实现设备全覆盖监管。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协同联动监管,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闭环管理模式,持续提升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效能。
三、关于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律
近年来,我委积极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活动,结合监督检查开展普法工作,对售水机上具有暗示或明示具有医用、增进健康性能或具有疗效作用等的标志标语督促清理。2024年,为切实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普及现制现售水卫生安全知识,强化经营单位责任主体意识,保障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开展2024年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川疾控局监督函〔2024〕4号)等有关规定,全市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全面落实经营企业饮用水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相关卫生档案及卫生管理制度。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卫健委官网等开展健康饮水宣传,强化社会面宣传,普及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饮水卫生安全意识。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面向经营者开展政策解读、合规提醒与业务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信息公示、价格标识、设备管理等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住建部门落实监督责任,规范运营流程。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参与设备运营监督,见证设备日常维护、耗材更换等关键流程,核查操作规范性,确保设备运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标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提升设备运维和水质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建立水质自检和第三方检测机制,明确设备使用年限和强制报废标准,杜绝超期服役设备继续运营,从源头保障水质安全。
四、关于构建多元监督体系,凝聚监管合力
您提出的充分发挥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前沿监督作用,畅通市民监督举报渠道的建议,我市已在积极推进:
(一)发挥物业网格化管理优势。住建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社区、业主委员会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实施网格化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完善设备管理台账,实现设备全覆盖、无死角监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参与设备运营监督,见证设备日常维护、耗材更换等关键流程,核查操作规范性。
(二)建立违规问题反馈机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发现的设备违规运营、违法用水、水质异常等问题及时整理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
(三)畅通市民监督渠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均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市民反映的水质异常、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问题及时核查处置并反馈结果。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卫健委官网等平台开展健康饮水宣传,提升市民饮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监管力度。继续加大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二是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要求,推动出台市级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三是强化协同联动。深化与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完善闭环管理模式。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加强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饮用水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