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 毛某某 | 自然人 | 身份证 | 5134231994******** | 雅卫健医罚【2026】1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并处罚款人民币36000元 | 该个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给予该个人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并处罚款人民币36000元行政处罚 | 3.6 | 2026/9/9 | 2099/12/31 | 2029/9/8 |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5116000088704303 |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5116000088704303 | ||||||||||||
| 张某某 | 自然人 | 身份证 | 5131011971******** | 雅卫健医罚【2026】1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脱离值班岗位未经亲自诊查,签署诊断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6000元 | 该个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给予该个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6000元行政处罚。 | 1.6 | 2026/9/9 | 2099/12/31 | 2029/9/8 |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5116000088704303 |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5116000088704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