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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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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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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6〕103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下达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雅组办〔2017〕12号)精神,决定在雅安经开区范围内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职位及范围

本次在雅安经开区范围内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永兴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3名。

二、考核招聘条件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9日。

2、报名地点:雅安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3、所需材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3月10日,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

2、公示:在经开区网站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时间2017年3月11日-17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2017年3月21日,凭本人身份证到经开区管委会参加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经开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3月22日-26日。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履职尽责情况等。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考察时间2017年3月27日。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时间2017年3月29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经开区网站和经开区管委会张贴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正式聘用人员公布

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并报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并将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在经开区网站和经开区管委会张贴公布。

(八)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与事业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

2、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6年内不得调动到县(区)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雅安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35-3230830;

监督电话:雅安经开区纪工办:0835-3223279。

附件: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附件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籍    贯

出生地

现户口所在地

政治面貌

入党(团)时间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毕业证书编号

所学学科

所学专业

学历

学  位

参加工

作时间

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

现工作所在地

现任职务

职  称

拟聘岗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及邮编

个人简历

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

个人特长

获得专业

证书情况

参加培

训情况

奖惩情况

近三年年度

考核情况

主要工

作业绩

村(社区)

党组织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党(工)委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组织、人社

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审核上报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意见

根据川组通〔2016〕   号文件予以确认。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1.“姓名”:填写本人档案中一贯使用的姓名,少数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3.“民族”:用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4.“健康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5.“籍贯”: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6.“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7.“政治面貌”: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填写。

8.“所学专业”:填写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专业。

9.“所学学科”: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填写。

10.“学历”:按“中专毕业”、“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普通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填写。

此栏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具体说明如下:

凡具有列入省招委、省教育厅统一公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均为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填写“中专毕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国民教育取得相应学历的,填写“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1996年1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的,填写“研究生班毕业”;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填写“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

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院校取得学历的,分别填写“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

通过党校全日制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通过党校函授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在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11.“学位”:填写本人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一类。

12.“工作所在地”,填写工作所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13.“现任职务”:填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文书、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群团干部等。

14.“职称”:填写本人已评定职称。

15.“拟聘岗位”:填拟参加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名称。

16.“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填写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况(包括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

17.“年度考核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填写;填近3年考核情况。

18.“主要工作业绩”:由本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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