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书记,我是灵关镇4·20芦山地震灾后倒塌户和重建户,灾后重建十年了,不动产证次次办不下来。个人去政务中心办理,工作人员要求个人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我们是响应县重建委号召,按重建委安排倒塌后再重建,个人如何能提供相关办证材料?这种情况不止我们一家,涉及灵关镇的千家万户。希望领导督导相关机构开展产权证办理工作。这项工作开展宜早不宜迟,一是再拖下去,随着领导和参与过重建工作的知情人员陆陆续续退休,后续的工作更难开展;二是不利于当地房产交易的繁荣发展,现老百姓间房屋买卖仅凭一纸协议,随着老百姓交易纷争的增多、产权意思的觉醒,出现产权维权群体性事件来倒逼工作开展就被动了,且舆情也不一样了。
灾后重建已十年,
老户主已过世多年,
街道风貌已过三巡,
人事已几经变迁……
我们看到了城市的焕然一新,
也希望看到产权证能办下来,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