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兰书记:
你好!
我是宝兴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姜康,凉山州人。2019年3月16日值班并于21:02接到雅安市“120”指挥中心电话,要求到灵关镇中坝3组接诊一位车祸病人;于21:04与一线吴波驾驶员及护士杨明燕出发,出发时联系报警人,患者已自行送到宝兴县中医院救治,因宝兴县中医院无法检查,要求我院前往接诊。于21:22到达宝兴县中医院,中医院医生正在为患者行清创缝合术,术中患者突发癫痫,经抢救后,患者病情加重,家属要求送往雅安市人民医院诊治,由于宝兴县人民医院及宝兴县中医院已合并管理以及首诊医师负责制,及医院相关规定,由宝兴县人民医医院派出驾驶员及救护车,中医院派出医生和护士转诊。出诊期间,因外科转病人到雅安,二线驾驶员杨绍东及外科医生王启文护士胡维秋转诊。因我是急诊科一线值班医生,故应回院继续值班,于是于22:14电话通知三线驾驶员舒开俊前往中医院接我和护士杨明燕,22:33我接到外科医生王启文电话,电话里王启文问我“你脚断了?”“摔得凶不?”,于是我问王启文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莫名其妙问我摔得凶不?外科医生王启文给我说:三线驾驶员舒开俊打电话问二线驾驶员杨绍东到哪里了,说我脚在中医院摔断了,他要下去把我送雅安去治疗,他以为是真的,结果打电话问我。随后我将此事上报杨明清院长。22:44三线驾驶员舒开俊到达中医院,当我踏上救护车时,闻到酒精气味,于23:01回到县医院。3月17日早上八点左右,我遇到肖琴院长,将此事上报肖院长,肖院长告诉我她会转达给医院党委书记罗开芬书记。3月20日早上十一点左右急诊科主任裴文昌医生告诉我说让我算了,驾驶员舒开俊不承认骂过我,我没有证据。3月21日早上九点左右,罗书记把我叫到办公室,询问我当时情况,告诉我舒开俊承认说我脚摔断了,但是是因为他听错了,以及医院并没有规定三线驾驶员不能喝酒。询问我有什么要求。因宝医发【2019】4号文件,我提出扣除舒开俊800元绩效以及公开向我道歉的要求。罗书记说我要求太高了,并且事情影响没有宝医发【2019】4号的事情影响大,他们办不到,要等下周二院领导开会后再将处理结果告诉我。于是我左等右等十几天过去了,最终处理结果也没有出来,随后我在宝兴县书记信箱写信求决,医院才处理此事,但对驾驶员的处理力度较轻,我表示难以接受,为什么骂人就罚款800元,而诅咒别人的却只罚款200元?标准是怎么样的?所谓的积极配合,为什么从事发到现在,我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听到?反而我要求道歉,驾驶员却说只能转达歉意?不愿意当面道歉,这就是所谓的积极配合?我要的只是一个公道,一个态度而已。在此麻烦兰书记,实属无奈!我们相信市委市政府有能力使以上问题尽快得到公平、合理、合法的解决!
宝兴县人民医院:姜康
2019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