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祎等”朋友:
您好!您写给“县委书记信箱”反映题为《关于反映将我县引进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划转为劳务派遣人员是不合理的诉求》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0年5月6日下午,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县文体旅游局分管领导,就此次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划转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管理相关政策和你们反映的问题,和你们进行了当面沟通和交流。
2008年至2015年期间,县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公招计划不能满足用人需求时,采用自主公开考试、会议研究、考核等方式,临时聘用了部分编制外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这是我县自行安排的计划,属地方用人计划,未纳入市上公招的计划内。关于此类人员的身份问题,在招聘的《公告》和聘用通知中均已明确,属我县编制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在聘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也就是说,此类人员是没有正式事业编制的,也不纳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虽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编制内同类事业人员执行,但身份仍是编制外聘用人员,没有“地方编制”或“地方粮票”的说法。这与我县在省上规定的紧缺专业范围和市上下达的计划内,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直接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并不属于同一类人员,在身份和编制方面是有所区别的,这些在每次的招聘公告中均有明确规定,必须按照公告相关内容执行。
此次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划转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管理工作是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宝兴实际拟定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其用工行为,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此次划转编外聘用人员的范围是经县上批准聘用,县人社、财政部门保障的编外聘用人员,也明确了其工作岗位不变、工龄不少、工资待遇不减等原则。你们既属于县上批准聘用的编外人员,也理应在此次划转的范围内,还望理解并支持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对于不愿意划转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的编制外聘用人员,也可与聘用单位协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感谢多年来你们在工作中为宝兴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辛苦努力和付出。如您还有疑问,可直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咨询。咨询电话:(0835)6821320、(0835)6822013。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