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兰书记:
我是一个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单亲妈妈,因在芦山4.20地震期间与宝兴县安坪村互助社发生民事纠纷,我的老公也在这次强震中不幸去世,我们全家都沉浸在无比悲痛之中,因此我无暇顾及其他与此无关的事宜,导致我在与原告的民事诉讼中败诉。在我安顿好我的家庭,处理好亡人与之相关的其他事情之后,文化程度低且缺乏法律知识的我才意识到我已经失去了宝贵的二审上诉机会。宝兴县人民法院对我的判决中存在着诸多的疑点,但在当时失去丈夫的悲痛之下,我一人要料理丈夫的后事,还要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更要独自撑起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我早已无暇顾及反驳本案中的种种疑点。在相关事宜安顿处理好后,我才意识到为什么我要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为什么我要受到无端的处罚?为什么我和我的孩子要为他人的过错买单?
本案的疑点太多太多:
为什么要将我的两个未成年孩子列为此次事件的被告,这不是与国家大力倡导的未成年人保护原则相互背离的吗?我的孩子还这么小就因为这件事情在邻居间抬不起头,在与同龄孩子的相处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对于孩子的幼小心灵将会造成大多大的伤害呢?
为什么当时在职的出纳不为此次事件资金出现的问题负责,而要我的老公并非出纳也并无会计的人为此次事件担责背黑锅,难道真的是死无对证吗?逝去的人就能被你们其他人共同冤枉共同陷害吗?
本案的疑点太多由于某些原因不便列举,在此,我恳请有关部们相关领导能够看一眼这个投诉无门的案件,能够帮助我和我的家庭解决这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纠正这件冤假错案,还我和我的家人以及逝去的亲人公平公正。
我相信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我坚信总书记领导下的法治中国法治社会定能够为我等平民百姓主持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