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处理陈红安因公死亡的请求书
在美丽的熊猫老家宝兴,有秀美的山川,淳朴的民风、勤劳的人民。动植物资源丰富的蜂桶寨国家自然保护区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们爱这儿的山,雄壮秀丽;爱这儿的水,清澈洁净,爱这儿的每一寸土地,生机昂扬。天灾不怕,有我们守护她的美丽!
受雨季影响,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蜂桶寨民治村10组公路路桥垮塌中断,淤泥堆积。2020年11月6日宝兴县蜂桶寨乡村民陈红安,接到由蜂桶寨乡民治村村组领导通知参与民治村10组道路修缮清扫工作。虽是无偿自愿为集体做事,陈红安还是和以前一样一贯的认真对待,一早6点就起床从家里出发,早早来到现场主动积极参与清扫工作。
下午14时左右,因搭建便桥需要,需砍伐粗壮圆木做垫。陈红安及几位村名在队长带领下砍伐崖壁边一颗树木,队长电锯锯了树木后,没有倒,在陈红安准备帮忙时,树木倒下躲闪不及,砸中陈红安头部胸部,当场昏厥。急救送到宝兴县医院后转雅安市人民医院,医院初诊: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肺挫伤、肺大泡、左侧肩胛骨骨折,立即手术。术后病情多次加重,6-7日医院三次下发病危通知。
8日凌晨4点陈红安抢治无效死亡。
陈红安本人为人处世,本地村民都是一致好评。农民家庭,作为在家的主要劳动力,承担了几乎所有的家庭重担,种耕地、植林地、做小工,踏实勤恳、本分上进。妻子体弱疾病缠身(医院多次治疗证明),只能做些轻体力劳动;两个小孩及在家瘫痪10年的老人(全身半侧瘫痪)及老伴照顾的重担都压在他身上。及时压力重重,在村组乡,各种公益非公益性事情都积极参与,修水库、拉电缆、修河堤、疏道路。生活纵有千斤担,顶天立地男子汉。我们应该为这样一个负责勤恳上进的人点赞。奈何意外就此发生,家里的顶梁柱就此倒下。48岁,正值壮年,无不惋惜!
我们的祖国现在繁荣昌盛,感谢先辈们的流血牺牲;
我们的宝兴现在安宁稳定,感谢矜矜业业的青天父母官;
我们的家乡现在壮秀多姿,感谢这些无私奉献的好人。
我们本是这浩瀚宇宙中繁星一点,但总有人发光发热,照亮更多的人。48岁黄金年龄,本是父母的好儿子,儿子们的好父亲,妻子的好丈夫,终究还是尘土一粒,一切都已失去。我们不愿看到这样一个好人的离去,不愿看到愿意为社会无私奉献的人寒心。
村组无法解决这样一个好人逝去,带来的严重家庭生活和经济问题,县乡又无法对村组自治集体组织参与集体无偿劳动中发生的伤亡负责。这样一个好人,应该是所有人的榜样,应该早日入土为安,现在还躺在冰冷的太平间。
请求所有好心人,所有的相关领导,人民的父母官认真帮忙处理陈红安因公死亡相关问题,特以下请求:
1、表扬这种为集体奉献精神、为社会做出榜样;
2、帮助解决逝者安葬事宜及前期医疗费用;
3、帮助解决家属后续生活及扶养及赡养问题;
4、帮助解决死者因公死亡可获得的赔偿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为集体付出易,无偿奉献难;喊口号奔走易,亲身力行难。像陈红安这种无私奉献的好人,甚至是英雄,才是我们现在社会真正的正能量源泉,才是我们青少年学习的榜样,才是我们小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正实践,才是社会基层安定团结良好发展的基石。
宝兴县位于横断山脉,高山峡谷环境优美,但是也是自然灾害频发区,灾后需要大量群众自主自救。每一个经历过5.12地震、4.20地震、近两年特大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宝兴人民,都有切身感受。
事情发生后,引起社会群众的广泛讨论和担心,村民在参与村组自治集体组织的事务中人身及财产,无法律依据保障,目前是空白。此次事件属于本地首次因无偿参与集体事件导致死亡,本地也无处理此类事件借鉴方案,如何让群众参与集体事件中,切身利益的得到保障,这值得我们深思,当然这也是一个急需解决的存在我国基础行政单位的社会问题。
愿死者安息,生者勉励。我们相信会在各级领导和大家的努力下,把此次事件处理好,并成为这种事件处理的典范,也为村干部积极为人民办事打气鼓劲,为村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坚定信心。
请求人:陈红安家属及全体民治村村民、盐井坪村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