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宝兴县委冯书记:
您好!
我是成都日高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赵光建。
2016年4月,宝兴县灵关镇人民政府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宝兴县“4.20”灾后重建重要节点房建及市政基础设施打捆项目(第四批)宝兴县灵关新区道路建设-毓秀小区配套工程(一期)项目施工合同》。同月,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五冶)与成都日高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日高劳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金额35726632.00元。为加快灾后重建,及早实现受灾群众入住新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结合施工合同和现场实际,因地制宜调整工作面,此有效地促进了工程进度。总体而言,日高劳务实际施工完成了B01、G01、V02、W01、NR01地块的室外铺装、外墙风貌、地下管网、强弱电、给排水以及地块间市政道路等工程,还完成了W01地块后山土石方破碎开挖。
我方于2013年11月进场作开工前准备,从2014年6月开始正式施工,直至2016年8月完工,前后施工期长达34个月。完成产值约3200万元。
该项目从2016年8月完工至今已三年有余,但因为片区重建委、灵关镇政府、中国五冶等的互相推诿,导致我方至今没有收取到任何工程款!可是,材料供应商、机具设备租赁方和劳务班组的基本费用,我方还得要四处筹资予以断断续续支付。即便如此,因此而产生的债务官司还是屡屡发生,截止目前我方已高达90余例。六年的拖延,使得我方身心疲惫、几乎精神崩溃,请书记解救我方于水深火热之中。
为避免农民工大面积集中上访,并可能为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请同意紧急支付民工工资960余万元,并请书记督促片区重建委、镇政府等实事求是加快我方结算。为此,我方致以真挚的感谢!谢谢书记、县委县政府对我及广大农民工的关心和体恤!
特此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