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石书记:
您好!
8月28号,教育局后勤管理股通知我去办理幼儿园采购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我从第二行政中心出来,驾车从大门处绕行大楼,准备从楼后面回学校。当时路上左边停靠了一排车辆,其中有一辆不太规范。恰好右边又停了一辆电瓶车。电瓶车向路中间倾斜。我行车到该处,注意力集中在电瓶车上。由于距离太窄,我收起了左右两边的后视镜。一直注意右边的电瓶车。发现距离太近,于是把车倒回了大楼正面才回学校。有人给我说我的车在哪里挂了一下。我一看,右前面挂了一下。忙到学校的事情,我没有时间理会。大家都知道,抗洪救灾,学校在清理幼儿园后面的杂物和义教校园的东西,请了一辆车和两个人。回学校后,交警队叶骏警官就有电话打来,我一看是没有姓名的,就没有接。因为这两天临近开学,尤其是幼儿园推迟开办,家长意见很大。找我的家长比较多,脾气暴躁,甚至骂人的都有。所以我就没有接。到下午,我连续收到很多陌生电话,都不敢接。因为被家长弄怕了。下4四点27,当时我在宝兴办事,叶骏警官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告诉我说我把别人的车挂了。我很礼貌的回复他,我不会推卸责任,并告知他我没有接电话的原因,是因为这两天有家长说幼儿园不办要找我麻烦。一会儿叶骏警官来电话,说我很没有礼貌,态度不端正,为什么不回电话,只回短信。(难道这不一样吗?)还说我装怪,现在知不知道抗震救灾?问我想不想拘留一个月,想不想到教育局纪检,是不是校长当长了,不想干了。我当时无语。还问我知不知道造事逃逸。别想走保险赔钱。我没有时间紧到和他说,我马上和车主取得了电话联系,并承诺会照价赔偿。
尊敬的石书记,我来信的意思就是,工作中能不能多一点理解!回短信和回电话本质上有区别吗?我是到教育局办事的,忙到回学校清理校园,准备开学。第二中心不规范停车,导致道路不通,我不小心挂了刘姓驾驶员的车,忙到回学校,并没有恶意逃逸。在短信中已经回答了不会推卸责任。你们交警队在抗震救灾,我们老师就耍起的?灾害发生的第二天,我不也是和明县长、李德伟局长第一时间赶到明礼。开的就是这辆车。你要拘留就拘留吧,但是得等我把开学工作弄好了再说!我不能走保险,要赔刘姓司机的钱,还要自己修车。这口气憋得我难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