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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明
县委书记

王惠明,男,汉族,生于1981年4月,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宝兴县委书记。

我要写信
信件编号 2022290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2-07-22
信件标题
恳求政府部门解决我家的住房安全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曹家村岩脚下组9号的村民杨绍志,我家隶属杨家大院的其中一户,因杨家大院属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前二年四合院被贵单位修缮过,现在基本没有破损,而我家在四合院坎坎上面也是杨家大院一部分却没有得到政府的修缮维护,现如今连续的暴雨导致房屋的屋顶垮塌漏雨,那场面真的是惊心动魄,也担惊受怕,有时候就怕屋檐的瓦片掉下来砸伤人。我父母常年在家身体也不好,加上房屋年久屋顶条木腐蚀没有专业技术和安全保护措施根本不敢上去修补,我也是常常为 父母担心,就怕父母在家里有个什么意外,所以向政府部门申请解决此事。政府是人民的父母我们一家恳求政府能早日来我家考察和解决我家的房屋垮塌漏雨所影响日常的生活和人身安全隐患。



办理情况
  • “杨耀”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大溪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来信后,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大溪乡人民政府研究答复,现就你们的来信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为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世外桃源·田园烟溪”建设,按照2019年度宝兴县委重点工作安排,于当年对大溪乡曹家村2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杨家大院实施保护性开发,并对杨家大院及其附近住户进行搬迁安置,安置办法为以主房面积换灵关安置房面积,剩余部分按G351搬迁安置补偿标准进行货币补偿。杨家大院搬迁安置共涉及农户8户,其中大院内5户,大院外3户。经协商有4户愿意到灵关安置,其中包括您家(大院外户),经现场选房,您家选中B02小区1-2-4(灵关镇毓秀新区渔歌小区)。按照搬迁协议约定,签订协议后被征收方应将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交付被征收方并进行搬离。

    根据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您家并未搬离杨家大院,仍生活居住在里面,请您家尽快履行协议义务进行搬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大溪乡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后如有类似疑问或其他意见建议,请您直接与大溪乡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835-6848980。

                                   大溪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宝兴县委   2022-08-0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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