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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明
县委书记

王惠明,男,汉族,生于1981年4月,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宝兴县委书记。

我要写信
信件编号 2022152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2-04-24
信件标题
拖欠多个农民工工资
信件内容

尊敬的李酌书记:

     您好,我们是宝兴县五龙乡,陇东镇,硗碛乡以及汉源县富林镇的务工农民。我们向李书记如实反映一个情况。尊敬的李书记,我们在2021年在宇通有限责任公司陇东大理石矿山上务工,直到写信当日都没有讨要到工资。万般无奈之下,恳请李书记在百忙之中帮助我们,不要让我们农民工流汗又流泪。

   尊敬的李书记,我们共有28位务工人员,拖欠工资共20多万元。在2021年2月27日,由姜先华安排李大雄、何海云、王力、谢华勇、黄万云(这几个都是合伙人)通知我们到宝兴县宇通有限责任公司陇东大理石矿进行植被恢复、水保治理等工作(在2021年之前我们都在宇通矿山务工)。由黄万云在矿山负责,工资由姜先华、李大雄等支付,工资是按月支付。姜先华、李大雄对我们说,叫我们好好干,姜先华与宇通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且有宇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权委托书,由姜先华全权处理公司的一切事务,矿山的开支费用和工人工资由姜先华、李大雄等人支付,并且他们把一切手续都给我们看过,是有效的。

    因此,自2021年2月28日起,28个工人陆续上矿山开展植被恢复和水保治理工作。知道4月2 日,由于他们公司内部产生了矛盾,由姜先华、李大雄、黄万云、王力、何海云、谢华勇通知我们暂时放假。在放假期间,矿山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每月给3000元工资,等候上班通知。如已通知了不上班的就不支付每月3000元工资。

     在2021年4月2 日通知放假起,我们还在矿山上时就问过姜先华何时支付我们工资,得到的答复是到公司(公司在宝兴县灵关工业开发区)把工资表造好后立即发放,让我们各自回家等待。到时候把工资打到各人银行账户上。结果等待了十几天,经过多次催讨,李大雄在每人账户打了3000元,并说余下工资等开工后一起结清。

   2021年10月2日,由姜先华通知并安排我们到矿山上班,我们于当日就上矿山开展了工作。在工作期间,多次催讨前期的工资,得到的答复是叫我们放心,10月底会一分不少的结清工资。在此期间,姜先华、李大雄等人通知我们,叫我们一边治理一边生产,当时我们并不同意,并且告知姜先华等人 ,宇通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没有办理复工复产的开工令是不能生产的,只能搞治理。他们说已经和有关单位协调好了,叫我们只管生产就是,有问题他们负责处理。

   2021年10月28日,宝兴县应急管理局上矿山检查工作,由于宇通公司没有合法的手续,所以叫我们立即停产整改,并在当时就通知了姜先华、李大雄等人。公司叫我们立即停止生产放假,待处理好后再上班。同时通知我们各自回家,公司把工资算好后打入各人账户。结果放假后一直没有给我们结付工资,工人们多次讨要无果。姜先华、李大雄说他们在和宇通公司打官司,等官司打下来后就给我们结清,一次又一次的让我们等一等。终审判决姜先华、李大雄他们赢了。我们听说后,集体务工人员到公司找他们讨要,他们说由于没有生产,没有效益,所以没有钱支付我们。叫我们找劳动局,找政府。我们也找了有关政府单位,叫我们走司法程序。

  因此我们22人(有些远的没有来)找到了宝兴县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宝兴县劳动局支持了我们的诉求。姜先华他们也没有上诉,并且还在劳动判决书上签了字。

   我们拿着裁决书去找姜先华他们讨要工资,他们却耍无赖。让我们去找宇通公司。工人们很气愤就把宇通公司大门堵了,宇通公司报了警,出警后,派出所叫我们找法院,走司法程序。工人们又到法院执行庭提交了相关材料并立了案。后来我们找法院问执行的情况,法院答复我们说主体是宇通公司,宇通公司股东又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宇通公司和姜先华又相互推诿,所以直到今日我们都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工资。

  李书记,我们是农民工不太懂法律,但我们知道谁用工、谁付工资。他们公司内部矛盾与我们工人无关。并且当时是姜先华、李大雄等人找的我们上矿山工作。既然姜先华说他和宇通公司无关,那么姜先华在2022年把宇通公司加工场地租给社会人员,拿到租金后,并没有支付过任何人一分钱工资。

   政府一直说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犯罪。可是宇通公司、姜先华等人拖欠工人工资多达20余万元,他们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法律是不是不适用于他们才造成我们的工资怎么都讨要不到。

   李书记,我们在万般无奈之下才写了这封材料。我们真的是上天无门,入地无路,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付出劳动却收不到成果,恳请您帮帮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谢谢李书记!!谢谢李书记!!!

                                   申请人:汪洪 13458869822 李永超 18981612778  黄万华13340608015

                                               付明华 18981605908 岳开明 13795857871 陶宁 18116551910

                                               苟成军 13419356058 张栋 13340605001 李淑莲 李俊程 汪发

                                               张森 马万锦 胡光辉 张兴彬 高东清 高进忠 高进伟 陶德宁 高志祥 

                                              张勇 卢天江

                                                                                                                                 2022年4月24日


办理情况
  • “李永超”朋友:

    您好!

    您写给“市委书记信箱”题为《拖欠多个农民工工资》的来信已收悉,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宝兴县人民法院研究答复,现就您的来信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您申请执行四川省宝兴县宇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案号:(2022)川1827执95-99号),宝兴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日立案受理。2022年3月15日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四川省宝兴县宇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到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依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和如实申报财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首先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和车辆登记情况,反馈结果显示为无。后又查询被执行人位于宝兴县灵关镇上坝工业园区的厂房土地,该厂房土地因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滞纳金,已被原宝兴县国土资源局于2019年申请查封。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宇通公司现在涉及多起诉讼,且债台高筑,仅在本院执行局的执行案件标的就达到600余万元,加上其他法院的执行案件,该公司的债务总量达到6000余万元。

    2022年4月初,我院组织四川省宝兴县宇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与宇通公司矿山实际经营者姜先华双方就你们民工工资进行调解处理,双方未达成协议。其后多次与宇通公司法人李国兴及宇通公司矿山实际经营者姜先华就此事如何解决进行协商,但分歧太大协商未果。4月25日,我院再次组织双方在我院进行调解处理。因双方之间矛盾纠纷太深,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调,仍未达成一致。目前,我院执行局不仅在积极与宇通公司法人李国兴及宇通公司矿山实际经营者姜先华进行沟通,还与矿山所在地的陇东镇政府及辖区派出所接洽如何妥善处理你们工资问题。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依法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宝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今后,如还有其他疑问和财产线索提供,请您直接与宝兴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835-6822619。

     

     

                                          宝兴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5日

     

     

     


    宝兴县委   2022-05-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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