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冯书记您好!
我是穆坪镇顺江村村民杨刚,原是穆坪镇政府临聘驾驶员(2012年7月4日签有《劳动合同书》),2017年7月31日镇政府以公车改革为由将我解聘。
2019年8月,我通过县长信箱反映情况(信件名称《讨回我应得的报酬》编号20195106),穆坪镇政府作了回复,但回避了我反应的2017年度(1-7月)的奖金问题。镇政府依据的《人民调解书》和《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上载明的一次性结清的劳动报酬,仅是按劳动合同法应付的经济补偿金。当时提出的奖金问题,镇政府说不便体现在《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里面,年终时按上班的月份(2017年1-7月)补发。2018年镇政府发年终奖金,镇政府和我一样的其他临聘人员都领取到了相应的年终奖金,但我却没有。我找到当时的领导反应,答复说没有钱,以后有钱再补发。可这一说就一直没有解决,后来我又多次找镇政府反应,至今未果。自己辛苦应得的报酬却不能得到,被一而再再二三推诿无视。我现在四处无门,只能找您诉求,恳求冯书记在百忙之中关心关注一下,帮我讨回应得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