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雅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位置:首页>信息详情

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南美2026世界杯预选赛关于印发《雅安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推进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5-27 10:39
浏览:
打印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经开区,市级各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雅安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南美2026世界杯预选赛

                                       2019年8月6日

雅安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

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市建设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市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集聚土地、资本、科技、人才、信息等现代要素,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川委厅〔2018〕50号)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工作安排,按照“总体规划、差异布局、特色发展、梯次推动”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建基地、搞加工、创品牌、促融合”等重点工作,构建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体系,推动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园区,成为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坚实基础和核心载体,为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优化服务。强化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支持、要素保障等方面的作用,整合各类涉农财政资金,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园区,创新园区管理机制,强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市场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在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带动作用,发展多种适度规模经营,形成多方共同参与农业园区建设的良好格局。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广绿色生态模式,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建立绿色、生态、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通过绿色生产、绿色加工、综合利用,实现农业园区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

分类指导,因园施策。推动农业园区建设与美丽乡村以及乡村振兴先进县(区)、先进乡(镇)、示范村统筹规划、多规合一。依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各类农业园区的发展方向,找准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着力点,推动形成多种有效建设模式。

完善机制,利益共享。构建农业园区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农户与园区各类经营主体的利益共享制度,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目标任务

从 2019 年开始,每年新建 2 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4 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到2022年,力争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8 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6个,形成现代农业园区阵列。

二、工作重点及建设标准

(一)基地建设

1.主导产业。园区重点聚焦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等“雅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选择培育壮大1-2个主导产业。产业之间通过种养结合、生态循环、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方式相互联系,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农业总产值的80%以上,单位产出效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2.发展规模

丘陵地区:种植业基地连片核心区面积达 5000 亩,或稻渔综合种养核心区面积不低于3000亩。

民族地区和山区:种植业基地连片核心区面积达 3000 亩,或稻渔综合种养核心区面积不低于1000亩。

按照种植业对有机肥的需求量,配套建设标准化养殖场。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品质结构,积极发展中高端、个性化农产品。

3.绿色发展。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计划,积极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加强绿色有机农业基地监管,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控害行动,化肥农药用量持续减少,初步建立农业生产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茶叶、果蔬等产业基地,推广实施茶果蔬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计划,将园区内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奖补政策,支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争创全国、全省绿色茶产业基地、绿色果蔬基地、绿色道地中药材基地、森林食品产业基地。

(二)设施装备

1.基础设施。园区水、电、路、通信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共设施配套,生产生活设施互联互通。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土壤改良、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养殖小区改造等工程,实现路网、电网、光纤和移动网络全覆盖,满足农机作业要求,治污排污设施、排灌体系配套完善,其中,按照产业需求配套建设粪肥还田管网、储存池等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达到耕地总面积的60%以上。

2.生产装备。实施生产、采收、储藏、运输全程标准化,建设粮油、经济作物标准化基地和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按照产业特色和技术要求,推广应用农作物耕、播、收先进机械和宜机械化温室设施、喷滴灌、温湿调控、绿色防控、自动增氧、投饵、饲养与环境控制等先进适用设施装备,提升园区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水平。机械化耕作水平达到85%以上;粮食作物机播、机收水平达到60%以上,经济作物机播、机收水平达到20%以上。加强园区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与现代农业结合,整合园区农业信息服务资源,促进智慧农业、精准农业发展,农业综合信息化水平达到65%以上。

3.冷链物流。以实现鲜活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为目标,建有园区冷冻仓储设施、运输通道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冷链物流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市级园区茶叶、水果、蔬菜等农产品预冷率达到70%,冷链运输率达到50%以上,肉类冷藏率、冷链运输率均达到100%,建有与园区规模配套、装备先进的冷链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

(三)品牌培育

1.品牌创建。建立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探索“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模式,形成品牌集聚效应。引导园区内拥有农产品品牌的企业,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等知名品牌。开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新增一批品牌,市级园区品牌农产品产量占比达到60%以上。

2.品牌营销。园区主导产业品牌文化内涵丰富,通过园区“双微”平台建设宣传、展示、交流农产品品牌,积极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推动园区农产品(食品)进展会、进超市、进市场、进餐企。市级园区每年要组织园内企业参加市级以上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1次以上,品牌农产品销售金额占园区销售金额的70%以上。

3.品牌监管。园区品牌农产品保护和监管体系健全,主要农产品纳入品牌评价体系、品牌认证登记保护、产品防伪标识使用和证后动态监管,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运行良好。无侵犯专利权、商标恶意抢注等侵权行为。

(四)新产业新业态

1.农村电商。园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推进,园区内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带动园区“全企入网”。完善园区内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功能,积极打造“线上农业”,带动“线下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电商销售额占比达到30%以上。

2.农业服务。园区搭建有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平台,开展农业生产、加工、贮藏、销售等服务,提高园区内农业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网络建设,健全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合作保险组织等基层服务组织,为园区内农业生产提供便捷安全、优质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园区内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达到50%以上,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等新机制。

(五)园区建设“四大工程”

立足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实施园区建设“四大工程”,着力构建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入,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1.实施“园区+旅游”工程。充分挖掘茶马古道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熊猫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推动园区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科技、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按照乡村旅游标准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健全休闲观光等农旅融合配套设施,实现园区变景区。

2.实施“园区+主体培育”工程

(1)主体培育。市级园区引进或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打造国内领先的大型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规范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区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培育市级以上示范社或示范农场。

(2)职业农民。园区落实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培训等制度,率先实现农民职业化发展。加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和返乡下乡涉农创新创业者为重点培育对象,分层次、分类型、分产业开展培训。市级园区有新型职业农民的村民小组占比达到50%以上。

(3)联农带农。园区建立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财政投入股权化、农村集体资产折股投入等创新性制度,积极推进构建“农户+园区”“农户+公司”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并与农户建立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合作机制,带动农户面达80%以上。探索让农户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新模式,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以上。

3.实施“园区+产品加工”工程

(1)产地初加工。围绕茶叶、水果、蔬菜、中药材及畜产品、水产品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在园区内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集散地和主要农产品集配中心,配备气调库、冷藏库、冷冻库,烘干线、烘干房等挑选整理、清洗烘干、冷藏保鲜、包装贴牌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开展清洗、分级、烘干、保鲜、包装、贮藏等商品化处理。市级园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70%以上,把园区建成“雅字号”农产品品牌的集中展示区。

(2)农产品精深加工。创建西南绿色生态(有机)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特色食品加工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壮大茶叶、林竹、中药材、食品饮料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培育食品饮料百亿产业。

(3)综合利用。构建先进的园区内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机制,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籽壳等资源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应用。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有序开展。市级园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回收处置率达到75%以上。

4.实施“园区+科技”工程

(1)良种推广。积极引进、筛选、推广名特新优品种,建立运转高效的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种鱼等良种繁育体系。加强种质资源调查、保护和利用工作,强化对雅安地方品种的挖掘、研发和推广,在国家级良种茶苗繁育基地和汉源花椒种质资源库基础上,进一步发挥雅茶、雅果、雅椒种苗繁育科技优势,建立基因库、资源圃和良种母本园,不断对园区内产业进行结构升级和品种创新。市级园区种植业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畜禽主导品种覆盖率达60%以上,水产良种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

(2)技术创新。提升园区内现代农业装备,引用适宜的机械设备和配套农艺设施。园区至少与1家市级以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试验示范基地,开发功能性食品、方便食品、生物食品等产品。市级园区构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每年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1项以上。

(3)科技推广。园区设立有产业技术研究机构、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点),充分利用互联网,搭建农业技术传播和信息交流平台,技能培训制度化。市级园区主导产业先进实用配套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85%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强化产业支持政策。加强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的引进和培育,优先引进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的企业,并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相关项目在农业园区实施。鼓励和引导园区内企业加强品牌打造,经有关部门按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审核合格的农产品,可无偿使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二)强化用地支持政策。落实用地保障政策,鼓励将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与园区建设结合,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从事冷链物流、烘干仓储、农产品加工、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设施建设用地给予大力支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行政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落实园区农业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简化审批程序等,优化建设用地环境。

(三)强化财政支持政策。创新园区财政投入使用方式,探索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园区建设。提前谋划储备好农业项目,建立农业项目库,最大限度地争取和利用国家、省项目资金,把农业园区建设作为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的重点。对入驻园区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优先申报各类财政扶持项目。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现代农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优先在园区内设置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加大对园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强化人才支持政策。通过培育龙头企业负责人领军队伍、放活体制内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培养激励新型职业农民等,加大引导人才队伍进入园区创业、聚集园区发展力度。重点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家、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进入园区创新创业,领办农业企业、农民专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院校与园区建立合作平台,向园区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持。

四、园区考核认定

(一)组织实施。雅安市现代农业园区考核认定工作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统一进行年度量化考核。园区评定实施期限为2019年至2022年,第一年度的考评工作到2019年9月中旬结束,以后年度按此安排。县(区)要制定县(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积极开展本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上一级的星级现代农业园区须从下一级的星级园区中产生。

(二)申报程序。每年3月底前,县(区)向市上报送现代农业园区年度创建计划,市上按1:2比例明确争创省上星级的目标园区,每年6月-9月组织初评,并命名“雅安市现代农业园区”,对初评结果中排名靠前的现代农业园区,市上集中指导提升,作为争创省上星级园区的储备。

(三)申报材料。县(区)政府向市政府提交《雅安市现代农业园区申报书》,对标编写自评报告,提供县域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推进方案、配套政策文件、县级园区认定文件、园区规划、成立园区管理机构的文件,以及自评报告相关佐证材料。

(四)等级划分与评定数量。市级园区依据《雅安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标准》打分评级,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3个档次,每年评定4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三星级2个、四星级1个、五星级1个。每年市级财政安排资金700万元,对认定的雅安市现代农业园区,给予一次性补助,五星级补助300万元、四星级补助200万元、三星级补助100万元。

(五)考核激励与管理

1.考核认定分年度进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的依据。

2.雅安市现代农业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对园区建设和发展推动不力、进度缓慢、水平不高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取消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划布局。市、县(区)两级均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确定园区建设数量、层级、规模,合理确定地理界限和区域范围,注重园区规划与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县、现代农业畜牧业重点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结合,重点在三条百公里百万亩乡村振兴产业带上的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发展区规划园区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要素集聚、产业集群、机制完善的现代农业园区。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园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县(区)要制定出台本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建设标准、政策措施、推进进度等。要将园区建设任务层层落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三)严格督查考核。市、县(区)要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内容,定期开展工作督查,推动园区建设工作上台阶、出实效。建立园区建设季报制度,适时通报工作进度、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工作提升。

无障碍浏览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21 https://nyncj.ya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19 蜀ICP备1901714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1
主办: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0835-2223667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