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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设立农兽药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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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3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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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农兽药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面向社会公开设立农兽药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在雅安市政区域内发现以下涉及农兽药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属于本次举报受理范围:

生产环节:非法生产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在农药、兽药、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中违规添加禁限用成分或其他隐性成分;“黑窝点”非法加工配制农兽药等行为。

经营环节:实体或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农药、兽药;销售假劣、过期、失效或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兽药;未建立购销台账;违规销售兽用处方药、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网络线上无资质销售(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而在网络平台销售,或超资质范围(如无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无专项许可销售限用农药)销售);‌向不合格主体销售(向未取得相应使用资质、未实名登记的个人或单位销售‌限制使用‌农兽药,违反定点经营与实名购买规定);‌销售禁用产品(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停用兽药或含毒有害物质化合物)。‌‌

使用环节:在种植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

二、举报投诉方式

举报电话‌:0835-2226237(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来信/来访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科(5224办公室)。

三、举报要求

举报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要有主要情况、时间地点、相关证据(实物、图片、音视频等))。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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