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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期间广告合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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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高考临近,为切实维护考试秩序,保护广大考生和家长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涉考商业广告合规提示如下:

一、严禁发布、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生广告信息,不得借助广告炒作不实涉考内容,误导社会公众。

二、广告内容不得煽动、诱导考生及家长采取不当行为,不得引导传播不实涉考信息。

三、不得在广告中引用、发布涉考涉密信息或官方未公开文件;严禁冒充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学校等官方主体,使用官方标识发布商业广告。

四、严禁在广告中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考生”“考试喜报”“成绩排名”等内容。

五、培训机构广告不得宣传上线率、录取率、高分占比、录取院校等数据,不得虚构、夸大培训效果;严禁使用“包过”“保过”“保录取”“原题命中”“低分逆袭名校”等虚假承诺和误导性表述。

六、严禁发布“冲刺班”“押题班”“保分班”等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

七、中高考考试期间,严禁在考点及周边区域张贴、悬挂、投放商业广告,禁止现场派发广告宣传单、开展地推营销活动。

八、广告文案不得使用制造教育焦虑的表述,坚决杜绝“唯分数论”等错误导向。

九、严禁发布考试作弊器材及相关广告,文具、电子设备广告不得含有“防监测”“作弊”“考试专用”等违规内容。

十、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宣称“提高智力”“增强记忆力”等功效。

十一、志愿填报、报考咨询等广告不得使用“稳录”“内部名额”“降分录取”等虚假误导用语,以及“一分之差改变命运”“填错志愿毁一生”“今年形势最严峻”等含有制造恐慌、刻意放大报考的风险和难度、利用焦虑情绪促使家长冲动消费等内容。

十二、严禁利用AI技术伪造官方文件、名师形象、命题信息等开展虚假宣传;不得利用科研单位、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名义作推荐证明。

十三、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教材、文具、校服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采取责令停止发布、罚款、吊销证照等措施。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15、12345热线举报违法违规广告。

请各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广告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共同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有序、公平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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