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提升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能力,压实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2026年6月16日至218日,名山区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深入全区各乡镇政府,分6个场次对辖区内药品安全协管员、诊所及零售药店关键岗位人员开展系统性、针对性培训。全区药品安全协管员、诊所负责人、零售药店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共约200人参加此次轮训,实现监管对象培训全覆盖。
本次培训紧扣2026年药品监管新形势、新要求,精心设置三大培训模块。一是聚焦最新法规政策宣贯。培训深度解读了2026年1月修订公布、自5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新《条例》共9章89条,聚焦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药品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质量管理要求,严格设定法律责任。培训重点围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新规范、新要求进行逐条解读,帮助参训人员准确把握法规精神,明晰法定职责与操作规范。同时,结合《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核心条款,系统梳理了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处方调配等管理规范。在采购环节,要求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药品,仔细查验并留存供货方资质证明、购进票据及药品合格证明,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全品种追溯管理落实到位;在储存环节,按药品特性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温湿度监测记录,避免因储存不当导致药品质量下降;在销售方面,针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进行重点解读,明确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严格执行处方审核与调配流程,网络禁售清单内药品需实体医疗机构盖公章的医师处方才可销售,杜绝违规销售行为。二是聚焦职业索赔风险防范。培训延续对“职业索赔向药品领域蔓延”新趋势的高度关注,对职业打假人索赔的常见手法和特征进行了系统介绍。以辖区及周边地区近期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拆解职业打假人取证、投诉的完整套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及各地依法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的实践案例,帮助参训人员精准掌握职业索赔行为的识别要点与应对策略,引导经营使用单位依法合规经营,从源头防范职业索赔风险。培训特别强调,非为生活消费需要、或滥用投诉举报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予支持其索赔请求。三是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专项培训。培训围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等核心法规进行深度解读,进一步明确报告主体责任与时限要求。结合2026年药品安全监测工作实际,重点讲解了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分级标准、分级原则等内容,通过对比普通不良反应与严重不良反应的差异,结合具体案例指导参会人员准确判断报告范围和规范填写报告表。针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分析了严重伤害事件的判断标准及典型风险信号。培训要求各医疗机构、药店等一线单位充分发挥“前哨”作用,主动履行法定报告义务,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杜绝漏报、瞒报、迟报现象。
本次深入乡镇、覆盖全域的培训,紧密结合2026年药品监管法规重大更新,有效提升了名山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及协管员队伍的质量安全意识、法规遵从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推动药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多元共治转变,为构建“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程管控”的药品安全长效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将更好地守护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和生命健康。
信息撰稿人:陈勇欣 审签领导:郑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