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司法局命名首批“四好”党员
时间:2026-10-09 09:33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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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建设,加强“四强”党支部培育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着力选树“四好”党员,近期,雅安市司法局机关党委报局党组同意后,首次命名19名机关“四好”党员。

“四好”党员要求标杆作用突出,政治素质好、岗位履责好、作风品行好、群众评价好,引领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努力推进机关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雅安“生态立市、产业兴市、开放活市”战略实施提供好优质高效法治保障和服务。市司法局机关“四好”党员命名程序,经党员自查自评、党支部考察推荐(审查无违法犯罪证明、社会征信状况、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党员大会测评)、机关党委审核择优、局党组讨论同意、公示、机关党委决定。对获得“四好”党员称号的,在机关党建文化墙展示,优先推荐参加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对“四好”党员实行动态管理,有负面清单情形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者撤销已命名的“四好”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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