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0 09:5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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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7日我局拟对《雅安110kV草汉线28-34号段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4212

传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雅安110kV草汉线28-34号段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地点:雅安市雨城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康藏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拟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实施雅安110kV草汉线28-34号段迁改项目。雅安110kV草汉线迁改因318大本营地块规划建设引起,项目建设引起线路对跨越建筑物垂直距离不足,因此四川康藏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迁改,迁改范围为雅安110kV草汉线28-34号段。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出具了《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印发雅安110kV草汉线28-34号段迁改工程方案评审意见的通知》(经研评审〔2025〕1534号),建设内容主要为:110kV草汉线28-34号段迁改长度1.5千米,导线采用JLHA1/G1A-240/40钢芯铝合金绞线,共新建铁塔5基。拆除29#-33#线路长约1.45千米,拆除铁塔5基。项目总投资2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的2.04%。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主体工程:110kV草汉线28#-34#迁改工程在原28#悬垂塔大号侧新建耐张塔起,利用隧洞上方跨越成雅铁路后左转,一档跨越G318国道和G108国道后,右转接至34号耐张塔小号侧新建耐张塔止,单回架空段长度约1.5千米,采用单回三角排列架设,导线采用单分裂,导线型号为JLHA1/G1A-240/40钢芯铝绞线,设计输送电流为610A;新建塔基5基,永久占地面积约0.03公顷;拆除原29#~33#段导、地线及附属金具,拆除路径长约1.45千米,拆除铁塔共计5基,拆除塔基临时占地0.03公顷。

2.辅助工程:N1-N5新建线路两根地线一根采用JLB20A-80铝包钢绞线,另一根采用OPGW-48B1-90光缆。

3.仓储或其他:设置7个塔基施工临时场地,包括新建N1#与拆除原29号共用1个,新建N2#1个,新建N3#与拆除原30号共用1个,新建N4#1个,拆除原31号1个,拆除原32号一个,新建N5#与拆除原33号共用1个,每个占地面积约0.006公顷,共占地0.042公顷;设置2处牵张场,每处约4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0.08公顷;新建5基塔,每基塔占地约0.006公顷,总占地面积0.03公顷;施工便道利用既有乡间小道进行修整。

4.环保工程:采取相应废气、废水、固废、生态等环境保护措施。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一)施工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简易沉淀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遵循“十必须、十不准”要求,强化施工区域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排放;线路施工塔基处基础开挖时,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强化施工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避免运输过程中抛撒泄漏;选择环保型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的维修保养,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与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与保养;装卸材料时做到轻拿轻放,文明施工,尽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土石方用于回填,架空段土石方量回填在塔基处,少量余方在铁塔下夯实或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拆除的导线、金具、绝缘子等可回收固体物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回收处理,拆除的绝缘子、废混凝土等不可回收建筑垃圾妥善堆放并运送至指定垃圾处置场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细化施工方案及线路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塔基施工临时占地选择在塔基附近平坦、植被稀疏地带,避让林木生长较为密集的区域;牵张场尽量靠近既有道路处,便于材料运输,以减少场地平整引起的水土流失;塔材、金具等材料在施工现场集中堆放,及时组装,以减少对植被的占压;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和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活动,严禁进入施工区域之外的保护区其他区域,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弃土弃渣排入水体,避免对水质及水生生物造成影响。施工前对临时占地区域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和集中堆放,并对设置的表土堆存区域做好覆盖、养护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二)运营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采用合理设计、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弱线路产生的电磁性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路径选择时尽可能避让集中居民区;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线路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2.0米,通过公众曝露区域时,导线对地高度为12.0米;线路与其他电力线路交叉跨(钻)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相应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定期进行线路检查和维护。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尽量不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在塔位和输电线路上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同时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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