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8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8-08 09:4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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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8月8日我局拟对《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19日(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39837(环评科)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建设项目名称: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雅安市雨城区大兴新区

(三)建设单位: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为二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规模为0.6万m3/d。

六、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 治 措 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施工期

施工废水

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不外排

生活废水

施工人员来自当地,不新增生活废水

不影响

营运期

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

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粗格栅与进厂一并处理

达标排放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扬尘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场地施工,洒水降尘,加强管理

影响甚微

机械废气

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尽量保证正常运行

影响甚微

营运期

油烟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影响甚微

恶臭

确定厂内预处理单元(粗细格栅、沉砂池)、生物处理单元以及污泥脱水单元的卫生防护距离50m,该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规划居住、文教卫及三产类设施;污泥必须日产日清。同时加强绿化,种植可阻挡和吸收(吸附)恶臭的植物,减少恶臭的影响

影响甚微

固体废物

施工期

弃土及建筑垃圾

运输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场

合理

处置

生活垃圾

由施工方定期清运至相应地点

营运期

栅渣、沉砂

污泥先经污泥浓缩机房进行浓缩脱水后使含水率达到60%,采用密闭翻斗车进行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污染环境。运至雅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焚烧。要求日产日清。项目所产生的栅渣、沉砂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经石灰消毒后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则定期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无害化处置

污泥

生活垃圾

餐厨垃圾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无害化处置

噪声

施工期

施工机械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建设

影响甚微

营运期

泵房及风机房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设备房降噪隔声;进风口采用消声器;再经距离衰减

达标排放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施工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项目施工

会加重区域局部的水土流失,拟采取的防护措施如下:

1.挖填方施工中修筑临时的排水沟,尽量减缓水土流失。

2.合理安排施工期,特别是污水厂场地平整工程应安排在旱期,避免雨季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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