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赴芦山县开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6-05-28 08:51 来源: 浏览: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5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志强等一行赴芦山县龙门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心愚、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芦山县政府副县长魏大东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芦山县龙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以及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听取芦山县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李志强指出,相关部门要拓宽宣传渠道,提升群众水源保护意识;要严格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以严执法、强监管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全方位守好饮用水安全底线。

下一步,芦山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纵深推进环境隐患排查与问题整改,切实筑牢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安全屏障。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 站点地图
Copyright (c) 2021 https://sthj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 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官方政务电子邮箱:shjbhj@yaan.gov.cn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电话:0835-2224902 邮编:6250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9 蜀ICP备1901401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