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2015-07-13 09:1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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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4号),现将2015年6月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

本月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0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0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优18天,良12天,无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同比环比均无变化。本月全市首要污染物PM2.5有3天,占10.0%;PM10有5天,占16.7%;NO2有2天,占6.7%;臭氧有2天,占6.7%。

天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0天,有效监测天数为24天(6月1日~6日仪器故障)。有效监测天数内环境空气质量优4天,良18天,轻度污染2天,无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1.7%,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环比上升1.4个百分点。

表1  2015年6月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月均值浓度表

城市

(或具体点位)

二氧化硫

(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

(毫克/立方米)

臭氧

(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

(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雅安市

8

25

0.98

86

40

25

1.75

天全县

23

22

—

—

78

—

0.86

注:

1.城市环境空气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2.SO2、NO2、PM10、PM2.5的月均值浓度为有效监测天数的日均值浓度算术平均值;CO为日均值的95百分位数;O3为最大日八小时浓度值的第90百分位数。

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各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图1  2015年6月雅安市区环境空气污染级别比例分布图

二、降水

本月共采集雨样23个(大兴526台6月5日无雨样),其中酸雨(pH≤5.6)样品0个,降水pH值范围6.03~6.82,平均值为6.46,酸雨频率为0,最低值于大兴526台6月8日测得。去年同期降水pH值范围6.15~6.63,平均值为6.38,酸雨频率为0。

表2   2015年 6月雅安市酸雨污染状况

污染程度

酸雨频率%

城市名称

重酸雨区(pH≤4.5)

0

雅安市

中酸雨区(4.5

0

雅安市

轻酸雨区(5.00

0

雅安市

非酸雨区(pH>5.60)

0

雅安市

注:1.降水评价采用《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

2.污染程度分为重酸雨区(pH≤4.5)、中酸雨区(4.5)、轻酸雨区(5.00)、非酸雨区(pH>5.60)。

3.酸雨频率%在0~100之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划分区间进行统计。

比如:0、>0~≤40、>40≤80、>80~≤100。

三、降尘

本月雅安市降尘量为2.6 t/km2·30d,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环比下降38.1个百分点,优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以我市清洁对照点—六一研究所本月监测值2.6 + 3 t/km2·30d的标准限值。

四、地表水水质

本月大渡河出境断面—三谷庄、青衣江控制断面—水中坝、青衣江出境断面—龟都府、天全县重点控制断面禁门关和两河口的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水域标准,实际都为Ⅱ类,水质优,断面达标率为100%。单独评价指标粪大肠菌群,所有断面均符合Ⅲ类水域标准。所有重点水质断面水质情况同比去年同期、环比上月,均无明显变化。

表3  2015年6月雅安市重点流域地表水水质评价结果表

断面名称

所在地

规定

类别

上月

类别

上年

同期

本月

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水中坝

雨城区

Ⅲ类

Ⅲ类

Ⅱ类

Ⅱ类

无

龟都府

雨城区

Ⅲ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无

三谷庄

汉  源

Ⅲ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无

禁门关

天  全

Ⅲ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无

两河口

天  全

Ⅲ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无

注:1.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21项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酚、汞、铅、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氟化物、总磷、氰化物、硫化物、砷、化学需氧量、铜、锌、硒。

3.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市政府驻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手动监测结果表明:2015年6月,青衣江猪儿嘴断面水质基本项目24项指标监测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Ш类标准,水质良;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均低于标准限值;单独评价指标粪大肠菌群符合Ш类标准;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环比水质达标率无变化。

自动监测结果表明:2015年6月,青衣江猪儿嘴断面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实际为Ⅰ类,水质优,同比、环比均无变化。

表4   2015年6月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表

所在地

水源地

断面名称

水源地类型

取水量

(万吨)

达标

水量

(万吨)

水量达标率(%)

主要污染指标

单独评价指标超标项目

上年

同期

上月(季度)

本月(季度)

雅安市

猪儿嘴

地表水

100

100

100

100

100

无

无

注: 1.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市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

3.单独评价指标为总氮、粪大肠菌群。

(二)县城驻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县城集中式地表型饮用水源地应每季度监测一次,石棉县伊水潭水源地未开展监测。其余监测表明:名山区3个水源地(详见表5,下同)、芦山县3个水源地、荥经县经河王河坝水源地、宝兴县教场沟水源地本季度水质监测结果均达标。

县城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应每半年监测一次,石棉县大口井水源地、汉源县龙洞湾水源地未开展监测。其余监测表明:天全县响水溪上半年水质监测结果达标。

表5  2015年二季度(上半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表

所在地

水源地

断面名称

水源地类型

取水量

(万吨)

达标

水量

(万吨)

水量达标率(%)

主要污染指标

单独评价指标超标项目

上年

同期

上季度/上期

本季度/本期

名山区

徐家沟

地表水

48

147

100

100

100

无

无

东岭山庄

地表水

81

无

无

双溪水库

地表水

18

无

无

芦山县

一水厂(西川河盐井坡)

地表水

117

162

100

100

100

无

无

二水厂(玉溪河骆家营)

地表水

18

无

无

三水厂(芦山河羊圈门)

地表水

27

无

无

荥经县

经河(王河坝)

地表水

81

81

100

100

100

无

无

天全县

响水溪

地下水

220

220

100

100

100

无

无

宝兴县

教场沟

地表水

25.5

25.5

100

100

100

无

无

汉源县

龙洞湾

地下水

汉源县未组织开展监测

石棉县

大口井

地下水

石棉县未组织开展监测

伊水潭

地表水

注: 1.县城集中式饮用水地表型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2.地表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地下水型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的23项(详见报告)。

3.单独评价指标为总氮、粪大肠菌群。

4.地表型水源按季度统计和监测;地下水水源按半年统计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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