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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夯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基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 号)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环函〔2023〕114 号)的要求,我局完成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工作,现予以公示。要求纳入清单管理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移动源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不同预警级别下相应的减排措施。
附件:1.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
2.工业源豁免清单
3.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
4.扬尘源豁免清单
5.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