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4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联系、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先后研究部署推动我局巡察整改工作3次。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我局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巡视巡察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2025年11月,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使整改落实过程真正成为锤炼党性修养、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开展实地指导10余次,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3次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局党组坚持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整改,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印发通报,及时将巡察组、局党组工作要求进行统筹落实,组织学习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相关制度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思想自觉。及时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形成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时限,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制订具体措施179条已完成167条。
(三)强化监督检查。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议7次,安排部署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并分别对各直属事业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开展调度指导8次,对县级监测站功能弱化、争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维护生态安全有不足、机关纪委、片区纪检小组作用发挥不到位等事项及时督办催办。坚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对调查核实发现的问题予以严肃追责。坚持把“当下改”和“长效立”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完善相关制度8个,正在修订制度2个,切实推动真改实改、高质量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落实情况
(一)生态环境统筹协调职责履行不到位
1.统筹协调机制尚不完善,住建、城管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职责不清,公安、城管在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方面职责梳理不够清晰,生态环境防治合力尚未形成。2024年6月,市环保委安排部署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市环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责任压得不实,问题排查整治不彻底,汉源违规倾倒废土弃渣、石棉违规倾倒固体废物等问题排查未发现,雨城周公河违规施工堵塞河道问题排查发现后未完成整改,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作为典型案例曝光。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统筹协调机制。2025年9月,报请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62次会议和市政府第112次会议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会议要求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落实好统一监管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依法依责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好专题报告公开制度。牵头起草并按程序报审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从机构设置、主要任务、工作制度等4个方面完善环保委统筹协调机制。2025年5月,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5年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健全噪声与大气污染防治职责体系。2024年12月,市环保委办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职责分工方案》,明确公安机关行使广场、公园、街道及家庭室内等公共场所产生的干扰居民生活的噪声行政处罚权,其余类型生活噪声行政处罚权则划归城市管理部门行使,同步明晰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进一步厘清生活噪声监管边界。2025年,市环保委办先后印发《雅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计划》《雅安市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四川省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明确住建部门落实施工工地排放防治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任务,公安部门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老旧移动源淘汰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任务,城市管理部门落实露天焚烧管控、城市扬尘治理及餐饮油烟排放管理等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大气污染防治各方责任。
三是稳步推进央督典型案例整改。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协调市领导加强央督典型案例整改督导,先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研究3次、3次,协调市领导现场督导5次。牵头编制《雅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细化清单》,调度整改情况4次,现场检查2次,协调督促有关县(区)切实抓好整改。2025年10月,雨城区对周公河违规施工堵塞河道问题,完成河道岸线清理并恢复下游水坝;2025年12月,汉源县对违规倾倒废土弃渣问题,完成固体废物清理约1700m³,生态修复岸坡约326㎡;2025年9月,石棉县针对违规倾倒固体废物问题,完成3个点位约19.5万m³的固体废弃物清理,恢复河道面积约1.78万㎡,复垦面积约1.1万㎡。积极协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涉及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四是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整治。通过日常检查、上级交办、暗查暗访等形式,收集梳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6个,形成《生态环境问题暗查暗访整改任务清单》上报市政府。2025年9月,市政府对“石棉县飞水岩大理石矿越界开采屡禁不止”“荥经县黄莲山花岗石矿生态修复推进滞缓”“荥经县私自占用河道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及时”突出问题进行通报;2025年12月,市政府对“雨城区个别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逾期风险”“名山区施工和道路扬尘问题突出”“天全县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不到位”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截至目前,石棉县对四川鑫宇化工公司非法采矿行为移送审查起诉,编制完成飞水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并逐步开展生态修复;荥经县指导黄莲山花岗石矿山企业落实“一矿一策”修复方案,累计完成历史边坡、排土场修复面积约2.06万㎡;完成河湖岸线内私自占用河道的砂石和机具清理,并恢复岸线原貌;雨城区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建设,正在报送验收销号材料。名山区指导施工方对裸土进行全面覆盖,加强喷淋设施日常维护,修建出场洗车池,从源头上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天全县对两路村违规采伐林木问题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编制植被恢复方案并开展优化补种,制定《大熊猫国家公园天全片区非国有资源协同管护制度》等长效机制。
2.督促市环保委成员单位落实年度报告履职情况不力。2024年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环保委成员单位未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整改情况:
一是明晰工作要求。2025年9月,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62次会议和市政府第112次会议,就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精神,对市环保委成员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再强调、再部署,明确要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落实好统一监管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依法依责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好专题报告公开制度。
二是加强督促提醒。2025年12月,向12个市级部门发出工作提醒函,要求提供《美丽雅安建设2025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落实《美丽雅安建设规划纲要》情况。截至2026年2月底,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12个市级部门提供《美丽雅安建设2025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年度工作情况。2026年1月,向14个市级部门发出《关于报送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的通知》,提醒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4个市级部门全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欠缺
3.监测网络体系建设不完善。2024年7月,省厅《四川省“十四五”期间重点城市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站建设方案》要求,雅安市2024年需完成新建雨城区草坝镇、名山区百丈镇2个重点乡镇空气站任务,2025年2月省生态环境厅向市政府发出《提醒函》“重点乡镇空气站建设任务”滞后,市生态环境局仍推进不力至今未完成建设和联网。2024年5月,省厅要求于2024年12月底完成光化学组分自动监测站建设,至今未完成建设和联网。
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雨城区草坝镇空气站于2025年3月启动建设、2025年5月建成、2025年12月联网并已通过验收;名山区百丈镇空气站于2025年3月启动建设、2025年5月建成、2025年12月联网并已通过验收。光化学组分站于2024年12月启动建设、2025年4月建成、2025年11月联网并已通过验收。
二是完善监测网络体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监测重点工作安排,2024年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综合观测站建设投运,并入选国家第二批生态质量综合观测站名单。2025年完成1个光化学组分站、3个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2个高氯酸盐水质自动站建设并投运。
4.县级监测站功能弱化。石棉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资质认定至今未取得,雨城区、名山区、芦山县、宝兴县、石棉县5个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专职从事监测业务人员未按不少于5人的要求配备。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监测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竞赛比武活动,评比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60名,我市无人获奖。
整改情况:
一是全力争取解决石棉站申报资质存在的问题。针对石棉站借用实验室用房的问题,争取到石棉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监控中心建设项目(包括石棉监测站业务用房)纳入“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12月动工,现已完工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目前主体已验收,正在按程序开展消防专项验收。针对石棉站核定编制不符合2025年12月印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国市监检测规〔2025〕4号),规定的申请任一类别资质“专职监测人员不少于20人,中级以上人员需不少于监测人员总数的25%”的问题,积极向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监测总站汇报争取支持,2026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负责人带队来雅开展专题调研,表示此问题在全省监测系统普遍存在,省上正统筹研究制定相关落实政策,同意就下一步县(区)监测资质取得、市(县)监测站站房装修、监测设备配置、专业技术帮扶培训等工作给予政策指导和项目支持。
二是统筹推进其他县(区)监测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区)监测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帮助县(区)监测站申报监测资质,推动县(区)监测能力逐步提升。2023年以来,先后帮助宝兴、雨城、芦山、名山等4个监测站取得监测资质,截至目前,全市8个县(区)监测站已有7个取得监测资质。加强雨城区、名山区、芦山县、宝兴县等县(区)监测力量配置,2025年以来,新招录3名专技人员,清理并督促返岗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借出人员2人。局党组会议研究县(区)监测站专职从事监测业务人员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召集县(区)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安排,督促落实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全市8个县(区)监测站专职从事监测业务工作人员45人。
三是加强监测业务培训提能。组织开展县级监测站运行管理专题调研,将全市县(区)监测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会同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取蹲点帮扶、分片帮扶等形式,对县(区)监测站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和技能培训。2025年对县(区)监测站开展技术帮扶16次、覆盖57人次。积极组织市县两级监测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监测系统技能培训练兵(自2024年起,省生态环境厅取消系统监测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竞赛比武活动),2025年,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技能提升训练营中,名山、宝兴、荥经、汉源监测站各有1名(共4名)监测业务骨干获评优秀学员。采取组织跟班学习、参与重点课题项目等形式强化实战能力建设,派出技术骨干前往县(区)开展打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污染源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及重金属隐患排查,县(区)监测站派员现场跟班学习。组织全市监测力量加强监测科研提升,启动生态监测体系构建、样地和水生态调查、生态修复成效评估等重点课题,为重金属污染防治、冷水鱼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专班提供监测技术支撑,联合监测总站运用多源数据融合技术,完成雅安片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报告。
(三)行政执法质效不高。
5.行政执法监管力量严重缺乏。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在编人员93人,实际在编在岗的仅44人,在编在岗率不足50%。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人员招录。科学编制人员招考计划,2025年6月新招录行政执法人员7名,其中市执法支队1名,名山执法大队1名,芦山执法大队2名,宝兴执法大队1名,荥经执法大队1名,汉源执法大队1名,目前均已到岗。
二是强化人员调配。各县(区)实施局队合一,整合行政管理和执法力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2025年10月,新推荐提拔市执法支队支队长1名;2026年3月,统筹选拔任用雨城、名山、芦山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选优配强行政执法力量。目前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在编人员93人,实际在编在岗47人,在编在岗率50.5%。
6.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不高。2022年9月省生态环境执法稽查组开展执法稽查,指出我市执法程序不当、法律条款适用错误等5个方面执法问题,2024年10月省生态环境执法稽查组再次开展执法稽查,上述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巡察抽查部分办案卷宗发现,还存在集体审议案件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对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整改的行政命令时间间隔较长、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省生态执法稽查反馈问题整改。针对省生态环境执法稽查组反馈问题,分别于2022年12月、2024年11月上报稽查意见整改方案,通过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智慧法制”全过程审核、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等措施对反馈问题完成整改。2024年11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川环办函[2024]595号),随机抽取我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6件进行评查,其中15件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无不合格案卷。2025年省生态环境厅暂未通报案卷评查结果。
二是认真组织市级执法稽查。制定《2025年雅安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工作方案》,紧紧围绕2025年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从执法能力建设、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办案质量、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行动等开展稽查工作。按照方案安排先后对名山区、芦山县、天全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了执法稽查,累计出动稽查人员18人次,调阅资料80余份,抽查案卷13份,现场核查点位9个。针对稽查发现的行政处罚案卷不规范、智慧执法系统使用不足、双随机执法检查问题发现率低等问题,制作《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报告书》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反馈《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意见书》。
三是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切实发挥市局案件审议委员会集体讨论作用,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关于集体讨论的规定,明确集体讨论范围,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市局案件审议委员会。强化法律顾问服务保障,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委托律师对全市行政处罚案件提供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的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依托“智慧法制”系统对全市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各节点、全过程法制审核,提供法律分析及应对建议。每月通过智慧执法系统对执法案卷在线开展全覆盖评查,2025年已评查完成84份案卷,暂未发现“执法程序不当、法律条款适用错误”等问题。
四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法考法等平台,组织开展学习考试,提升执法能力。2025年5月,组织开展执法装备现场实操培训;2025年9月,联合市总工会举行2025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类大比武;2025年9月,组织召开雅安市2025年机动车检验机构执法检查培训会。
7.执法监测与行政执法未形成闭环管理,执法监测结果运用不充分。2024年4月开展重点排污企业执法监测,发现超标排放的6家企业中有5家至今未按规定立案调查(汉源县源富锌业有限公司氟化物超标2倍,雅安经开区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氮氧化物超标0.21倍,名山区雅安市众鑫德光建材有限公司、雅安市名山区恒达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名山区雅安市蒙诚建材有限公司颗粒物超标)。
整改情况:
一是查明执法监测与行政执法未闭环原因。“汉源县源富锌业有限公司氟化物超标2倍”监测报告因内部移交程序不完善,监测报告未能及时移交属地生态环境局;“经开区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氮氧化物超标0.21倍”,企业提出监测报告所使用的监测方法与排污许可证不一致,且监测时企业处于调试设备阶段,企业对监测报告结果提出质疑并要求复测,目前已由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与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开展测管协同,未出现超标情况;名山生态环境局在收到“雅安市名山区恒达建筑建材有限公司、雅安市蒙诚建材有限公司、雅安市众鑫德光建材有限公司”颗粒物超标监测报告未能全面履行核查职责,导致未完成闭环。
二是全面开展复查整改。为进一步核实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属地生态环境局已对汉源县源富锌业有限公司、雅安经开区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雅安市名山区恒达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名山区雅安市蒙诚建材有限公司重新开展测管协同,未出现超标情况。雅安市众鑫德光建材有限公司已关停无法再次开展测管协同。
三是强化监测结果的运用。2025年12月,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系统测管协同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测管协同工作,明确行政业务科室、监测部门、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测管协同工作流程,对存在违法线索的监测报告,监测部门要及时反馈执法部门,执法部门要立即对违法线索启动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建立问题台账,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及时跟踪案件查办情况及整改成效。
8.执法检查与环境监测深度融合不够,执法检查同步开展监测比例偏低2023年至2024年2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同步开展监测比例为2.39%,远低于全省23.48%的平均水平。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测管协同。严格执行“双随机”执法检查与测管协同工作相关规定,与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协同高效开展“双随机”测管协同工作。自2024年12月国务院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后,2025年三、四季度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384次,其中检查固定源222次,开展监测34次,监测比例15.31%。
二是规范测管协同工作。2025年12月,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系统测管协同工作制度(试行)》,明确测管协同工作原则、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并加强行政主管科室、监测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
9.指导提升县(区)执法工作不到位。2022年至2025年1季度,全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08件,其中名山区仅办理4件,占全市办理案件数量的1.92%,远低于全市11.11%的平均水平。
整改情况:
一是指导提升名山执法水平。2025年9月,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组对名山区开展市级执法稽查,针对名山区案件办理较少的问题,指导名山生态环境局开展案件办理。2025年名山区办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7件,占全市案件数量的13%。
二是提升县(区)执法水平。2025年10月,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组完成对天全、芦山生态环境局的执法稽查工作,从执法能力建设、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办案质量、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行动等方面开展稽查,针对稽查发现的行政处罚案卷不规范、智慧执法系统使用不足、双随机执法检查问题发现率低等问题,制作《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报告书》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分别向天全、芦山生态环境局反馈《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意见书》。2025年全市办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54件。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2025年举办3期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培训。2025年5月组织开展执法装备现场实操培训;2025年9月联合市总工会举行2025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类大比武;2025年9月组织召开雅安市2025年机动车检验机构执法检查培训;2025年12月选派市、县两级执法人员3人参加省总队组织的执法检查。
(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用力不够。
10.2022年至2024年我市优良天数率从94.5%下降至91.5%、重度污染天气仍然存在,2024年年优良天数率、重度污染天数未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被考核扣分。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监测网络,深化污染源解析研究。2025年,我市建成空气质量光化学组分站及重点区域2个乡镇空气自动站,进一步织密环境空气监测网络。依托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技术力量,全面排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排放情况,系统开展溯源分析,形成《雅安市大气污染源清单》《雅安市污染成因及减排潜力分析》等成果,同步更新全市污染源排放清单。同年12月,与四川省政策研究与规划院签订合作协议,启动“2025—2030年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量化指标实现路径课题研究及规划编制项目”,项目周期16个月,聚焦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面源等重点领域,深入研究空气质量改善量化路径,提出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改造提升或减排方案,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科学支撑。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围绕全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印发《关于2025年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常态化管控建议的函》(雅市环函〔2025〕9号)和《工作提示函》,将优良天数率、PM2.5浓度等目标和重点任务科学分解至各县(区),通过定期调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督导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抓好污染源治理,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工作成效最好,2025年1—12月,全市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未出现重度污染天气;PM2.5年均浓度降至26.4微克/立方米,较“十三五”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排名位列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6名(同比上升4位)、全省15个重点城市第1名,历年最好。
11.2024年8月以来,省政府、省环督办先后印发《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川府发〔2024〕15号)、《四川省烧结砖瓦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川环督办〔2024〕3号),安排部署烧结砖瓦行业整治提升、工业锅炉炉窑综合整治工作,要求2024年压减烧结砖瓦生产线10条,2024年12月底仅完成压减8条;要求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锅炉炉窑综合整治,至今尚有2台锅炉应淘汰未淘汰、26台工业燃气锅炉改造应启动未启动、31台工业炉窑替代计划应制定未制定,按时完成该项任务难度较大。
整改情况:
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建立砖瓦行业整治提升及工业锅炉窑综合整治任务台账,并按县(区)细化责任分工。目前,已完成烧结砖瓦行业压减产线10条(反馈意见指出未完成压减的芦山县权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荥经县福荥建材有限公司2条烧结砖瓦产线,均已于2025年完成压减);26台工业燃气锅炉已完成低氮燃烧改造任务,其中24台完成改造,1台因停产视作完成任务,1台已达到低氮燃烧改造后的排放水平视作完成任务;另有1台工业炉窑已停产,企业正在办理注销手续,视作完成任务;1台燃煤锅炉目前按淘汰后减排水平开展错峰生产,计划于2026年6月完成淘汰(其中,反馈意见指出尚有2台锅炉应淘汰未淘汰,31台工业炉窑替代计划应制定未制定。因省级下达我市任务调整,实际仅需淘汰1台燃煤锅炉、1台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二是加强调度督促。根据砖瓦行业整治提升、工业锅炉窑综合整治任务台账,每月调度砖瓦行业整治提升、工业锅炉窑综合整治推进情况,并将推进情况每月专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12.推动企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有不足。全市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的工业企业1278家,虽能做到达标排放,但整体环保绩效水平不高,达到评级B级企业2家、引领性企业2家(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宣传引导。2025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市级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推进会,开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年)》等相关政策培训,要求各县(区)局加强政策入企宣传。2025年11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心愚带队,赴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重点企业座谈,交流重点政策,积极支持企业创B争A。2025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经信局联合印发《雅安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奖补办法》,鼓励企业积极提标升级,对达到B级及以上企业给予奖补支持。4月,第一批6家企业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待公示完成后拨付资金共80万元。
二是精准服务助推企业环保绩效提标升级。通过邀请省、市专家赴汉源、天全县等相关县(区)涉气环保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指导,强化重点企业环保绩效帮扶,成功推动2家企业新获评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等级。截至12月,全市累计拥有B级及以上环保绩效企业6家。
13.推进企业落实清洁运输方式用力不够。2023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等17个部门印发《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火电、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方式比例达到70%左右,局党组协同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执行落实不到位,2024年荥经县3家煤炭企业复工复产后未落实清洁运输要求,被省生态环境厅考核扣分。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推动清洁运输工作。2025年4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移动源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70%以上。围绕该目标,梳理确定荥经县3家煤炭企业承担年度清洁运输任务。经全年持续推动,2025年3家煤炭企业清洁运输比例均达70%以上,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建立企业清洁运输调度台账。每月调度工作进度,根据调度情况,及时督导解决存在问题。2025年5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心愚率队,现场督导荥经县煤炭企业清洁运输方式。2025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会同荥经县政府及应急、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对3家煤炭企业上报的清洁运输数据逐一核对,确保任务完成。
14.秸秆禁烧工作有短板。1999年4月以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划定秸秆禁烧区,至今未划定秸秆禁烧区。秸秆禁烧管控不力,违规燃烧现象时有发生,2024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11月25日至12月3日,省高空瞭望智能监控监管系统平台告警雅安市疑似秸秆禁烧分别为64条、14条,其中名山区、雨城区、天全县、荥经县等区域告警数较为集中。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秸秆禁烧区域划定。为加强秸秆露天焚烧源头管控,组织各县(区)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区划定工作,汇总形成《全市秸秆禁烧区划定方案》初稿。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已依法完成专家技术审核、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等工作,并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形成《秸秆禁烧区划定方案(送审稿)》,并开展合法性审查。2026年4月,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做好秸秆焚烧分区管控和综合利用的通知》(雅环保委办〔2026〕8号),相关县(区)正在按照划定区域开展分区管控。
二是支持重点区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已统筹安排30万元用于经开区秸秆禁烧管控、秸秆转运利用等。统筹安排132万元用于雨城区面源(包括秸秆综合利用和管控)治理。组织名山、雨城、经开区开展有序燃烧,2025年全年未因计划焚烧秸秆引发污染天气。
15.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管控不到位。2024年8月雨城区、名山区政府因扬尘治理不到位、部分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规施工等被省环督办约见后,局党组重视不够,管控不力,2024年12月省级巡回督导组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开展巡回指导督导,我市检查37个点位中就有33个存在问题,指出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大气环境问题65个。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监管机制。2025年11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重点企业监控体系的函》,全面启动重点企业生产线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天全县已完成安装建设;其余县(区)正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建设方案,推进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督导落实。印发《雅安市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雅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计划》《贯彻落实〈四川省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等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和县区责任。同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统筹和调度,督导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抓好污染源治理,定期向分管市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并对进度滞后或工作不到位情况向相关单位加强提示。
(五)水污染防治工作有不足。
16.2022年、2023年名山河流域水质轻度污染,经过治理虽然2024年水质全年达标,但对畜禽养殖、农业种植等农村面源污染以及城乡生活污水排放管控治理持续用力不够,2月、4月、5月、7月水质仍然出现超标情况,总磷超标现象仍存在。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排查。2025年9月,第34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将其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本遵循,严格对标落实。2025年12月,督促指导名山区、经开区、雨城区完成流域重点污染源排查整治,累计检查污水处理设施39家、抽查入河排污口50个,排查发现的安全警示标语不全、餐饮油污混入雨水管道、商铺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屋顶瓦片存在安全隐患等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强化监测调度,每月跟踪监测名山河水质变化,全年印发水质状况简报12期,及时反馈断面水质变化情况。2025年1—12月,名山河观音岩市控(河长制)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单月水质及总磷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
二是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协调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2025年流域内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3%,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5.5%,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下降。完成蒙阳街道贯坪村、双田村和前进镇凤凰村、肖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共计修建人工湿地池2座,散户设施225套,修复一体化设施4座。完成全市20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随机抽查,8家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调研。
三是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完成青衣江、大渡河流域内7家污水处理设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向名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发提醒函,督促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九项整改任务相关工作,督促名山区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能力,并抄送市住建局。市住建局督促名山区住建局指导名山区完成新改建管网27公里。
17.协调督促住建部门加快推进城镇排水管网建设,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力度不够。2024年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58.35%,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60%尚有差距,2024年第四季度芦山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石棉县安顺场镇污水处理站、名山区前进镇红岩污水处理站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24.77毫克/升、44.73毫克/升、45.85毫克/升,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浓度(GB18918-2002)一级A标(50毫克/升);2024年中心城区雅安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进水生化需氧量年均值为99.802毫克/升、雅安市污水处理厂2.5万吨扩建项目进水生化需氧量年均值为71.932毫克/升、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年均值为57.824毫克/升、名山区城市净水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年均值为46.226毫克/升,4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年均值均低于100毫克/升,距市政府要求到2023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达105毫克/升尚有差距,2024年未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规模占比小于60%且较2022年无增长的任务,被省考核扣分。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2025年9月,第34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以及四川省城市市政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更新改造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对标落实。
二是协调推进管网改造。2025年12月,协调市住建局联合印发《雅安市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更新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雅住建发〔2025〕55号),统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督促协调住建部门新改建中心城区管网约30公里,芦山县龙门镇管网改造约7公里,名山区前进镇管网排查8公里,完成石棉县安顺场镇管网系统排查,排查发现的污水管堵塞、雨水沟堵塞溢流、雨篦子及散水沟管道误接入污水井3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污水收集能力稳步提升。
三是强化监管形成合力。完成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函告住建部门《关于协同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的函》,强化信息共享。截至2025年12月,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率提升至72.54%,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较2024年提升5毫克/升,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规模占比大于60%且较2022年增长了67.31个百分点,石棉县安顺场镇、名山区前进镇、芦山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提升至69.66 毫克/升、53.87毫克/升和51.26毫克/升。
18.协同农业农村部门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不够到位,畜禽养殖粪污排放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2022年全市查处畜禽养殖违法案件13件、2023年全市查处畜禽养殖违法案件13件、2024年全市查处畜禽养殖违法案件21件、2025年1季度全市查处畜禽养殖违法案件3件,2022年至2025年1季度畜禽养殖环境违法案件数占全市环境违法案件数约24%。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畜禽养殖企业粪污处置情况调研。成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调研工作专班,对全市20家养猪企业开展调研,主要调研养殖规模、种类、环保手续、粪污处理方式、粪污去向等情况。针对雅安北部区域降雨量大,粪污还田利用易造成环境污染情况,积极推动异位发酵床技术处理粪污,目前全市共有10家规模养殖场采用异位发酵床对粪污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
二是严格执法监管。2025年全市涉畜禽养殖案件共10件,处罚金额74.5万元,占全市环境违法案件数量18%,案件数量较2024年下降11件。加强指导帮扶,2025年开展畜禽养殖行业指导培训2次,约谈畜禽养殖企业1家次。
三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有效形成监管合力。2025年6月,针对上半年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市环保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函》,将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及工作要求抄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针对芦山县3家养殖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问题,市环保委办印发《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健康发展的提示函》,将3家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安全问题情况抄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县(区)生态环境局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通报涉畜禽养殖污染情况及行政处罚案件情况8份。
(六)土壤污染防治不够到位。
19.对涉重金属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重金属污染风险隐患比较突出,2024年2月四川泛亚矿业有限公司废水外排污染土壤1102立方米,2025年1月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汉源万里工业园区部分铅锌冶炼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跑冒滴漏问题严重。2025年2月市局组织重金属污染隐患排查,30家涉重企业中就有24家存在重点区域防渗不清、雨污分流不完善、初期雨水收集不足、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288个。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日常监管。2025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成立重金属攻坚治理工作专班,督促县(区)局按照国家减排工作部署,协助关闭落后产能企业2家,“十四五”期间共计关闭7家,共完成国省下达的“十四五”重金属减排6.5%目标任务。2025年5月,在汉源万里工业园区下游设置重金属自动监控站并试运行,实时监测预警重金属数据异常情况。督促汉源正祥公司等30家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隐患排查整治,通过2次加密采样监测和现场隐患排查,完成重金属污染溯源锁源。
二是完成废水外排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督促四川泛亚矿业有限公司对其废水外排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治理。2024年8月,该公司投资230万元,委托四川中环联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污染土壤修复治理;2024年11月,完成1102立方米废水外排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并通过司法验收。2025年7月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三是完成重金属污染隐患排查问题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防渗不清、雨污分流不完善、初期雨水收集不足、无组织排放严重等288个问题,督导汉源源富公司等24家企业编制“一厂一策”整治方案,完成问题整治销号,现已对上述288个问题完成整治。经过2025年重金属污染隐患排查整治的努力,涉重园区下游断面铊浓度保持在0.26至1.07ug/L之间,较第三轮央督反馈(2.8ug/L)明显下降;大渡河雅安段出境三谷庄断面重金属铊浓度稳定在0.06ug/L以下,优于饮用水水源标准值(0.1ug/L)。
四是完成重金属自动监控站建设。2025年5月,完成重金属自动监控站设备安装并正式运行,实时监测预警重金属数据异常情况。委托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启动白岩河水质监测分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方案编制。
20.土壤污染治理推进缓慢,污染扩散风险较大。截至目前,我市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名录地块9个(面积165591.44立方米)中完成治理修复的仅2个(面积68546.55立方米)。2022年以来因畜禽养殖废弃物泄漏、工业废物处置不当等污染土壤的案件有37件。
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每月对9个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名录地块开展调度,督促地块责任人推进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作。2025年11月,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局召开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启动会,推进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工作。2026年1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压实市级部门责任,有效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二是开展名录地块治理修复、管控或优先监管。完成3个地块修复、管控。汉源民泰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地块于2025年1月完成土壤修复,2025年4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效果评估专家审查;四川众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多营地块于2025年1月完成全部污染土壤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2025年3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效果评估专家审查;2个地块共完成2.6万余立方米(面积68546.55平方米)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石棉县烽火坪渣场24745平方米地块已按照风险管控方案开展风险管控和连续监测工作。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334号)要求,对天全县天源有色金属洗选厂地块等6个(面积72299.89平方米)暂不开发利用地块实施优先监管,落实地块围挡、树立管控牌等优先监管措施,确保污染不扩散。
三是加强管理,严格执法。2025年先后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转移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施规范化管理。联合公安、住建、自规、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5年以来,已排查点位267个,发现治理非法倾倒6处,规范处置固体废物2443吨,立案调查(查处)涉固体废物案件8件,处罚金额61.8万元。2025年立案调查(查处)涉畜禽养殖案件10件,处罚金额74.5万元;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通报涉畜禽养殖污染情况及行政处罚案件情况8份。
(七)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
21.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存在不足,对全市医疗机构射线装置使用情况底数不清,违法违规使用射线装置情况时有发生,2024年以来相继有4家医疗机构因涉嫌违法使用射线装置被立案调查。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医疗机构射线装置使用情况。2025年9月,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核技术利用情况的调查通知》(雅市环〔2025〕43号),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主动对接所在辖区卫健部门,切实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射线装置使用情况;同时借助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及时更新全市医疗机构射线装置使用情况相关数据,形成动态数据共享。严格执行《关于商请强化辐射安全管理信息沟通的函》(雅市环函〔2021〕4号)《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等已有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射线装置数据准确、时时常新。截至2026年3月4日,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174家,在用放射源43枚、在用射线装置416台(套)。其中:全市医疗机构157家,在用放射源3枚、在用射线装置398台(套);其他核技术利用单位17家,在用放射源40枚、在用射线装置18台(套)。2025年12月组织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在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中心站开展了行业政策法规、专业技术知识、前沿技术解读等内容的培训。
二是按月调度。确定专人收集并每月向省生态环境厅上报环评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辐射监督检查、应急工作、辐射类信访投诉处理及相应培训等6个方面25项涉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2025年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87份,先后对雅安市人民医院等9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大纲(2025年版)〉〈四川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颁发工作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川环办函〔2025〕338号)要求开展监督检查。2025年开展现场检查及送法到企业99家(次),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87份。采取市、县(区)两级联动检查,通过查看辐射工作场所、调阅资料、座谈交流、普法宣传等方式,对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存在的上墙制度不完善、两区划分不明显等问题,现场填写检查意见,要求按照检查意见逐项整改,同时将检查意见上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
22.协调督促住建、城管等市环保委成员单位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固体废物处置不够到位。2023年、2024年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均约950吨/日,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规模仅700吨/日,雅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项目建设尚无实质性进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约24吨/日,缺乏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处置场所,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滞后,潜藏较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2025年以来,通过发函等方式开展2次工作调度,协调督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照工作职责,加快推进雅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进度,妥善处置垃圾焚烧飞灰,消除潜藏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督促雅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项目业主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综合楼,完成主厂房垃圾坑支护桩及冠梁施工、垃圾坑筏板基础混凝土浇筑。按照施工合同,该项目将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具备垃圾进场条件。
二是督促推进餐厨垃圾项目建设。按照《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雅委〔2026〕2号)第三项整改任务第二条整改措施,“2025年12月底前,启动雨城区环保产业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结合省督反馈问题整改推进要求,采取双月调度方式,积极协调督促市住建局、雨城区加快项目建设。截至目前,雨城区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已到位。
三是妥善填埋处置焚烧飞灰。2025年6月,市住建部门将飞灰委托珙县华洁危险废物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填埋处置。同时联合市住建部门探索市内飞灰综合利用和填埋处置方式。
(八)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有差距。
23.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意识不够强,应急处置能力较弱,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我市相继发生2021年汉源“8·14”黄磷罐车自燃、2024年荥经“9·19”煤焦油车泄漏过境车辆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暴露出基层在防范、处置和应对生态环境保护突发灾害能力等方面还较为薄弱。局党组针对上述问题督促各级汲取教训、压实责任、消除隐患、增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持续用力不够,2024年11月,市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荥经县“9.19”煤焦油罐车泄漏次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调查的通知》要求,国省干道全面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任务未完成、专项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未编制。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提升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意识,落实4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环境隐患消除和基层应急能力建设。2025年7月,第28次党组会议审议同意雅安市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能力提升服务项目建议方案。
二是启动雅安市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能力提升服务项目。2025年9月,确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2025年11月,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公示实施该项目采购,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标。2025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环境风险隐患评估和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工作推进会,对开展项目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研究;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先后就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重点区域防控措施以及项目进度要求等向中标单位提出工作要求。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正会同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正在对全市5条危化品运输道路〔G108线(途经雨城、荥经、汉源、石棉)、G245国道(途经汉源)、G318国道(途经名山、雨城、天全)、G351国道(途经雨山区、芦山县、天全县、宝兴县)及S217省道(途经石棉)〕,全面开展现场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
三是提升基层环境应急能力。根据雅安市环境风险评估情况,同步开展雅安市危化品运输道路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建设方案编制和雅安市危化品运输道路环境风险生态环境系统应急响应手册编制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消除隐患、增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等。邀请专家指导。2025年6月,邀请省环境应急中心主任马祥调研石棉竹马工业园区、汉源万里工业园区重金属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对万里工业园区重金属自动监测站、园区污水处理厂、万里兴蓉电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实地踏勘,确保污染截留、工程调度等措施的可行性,为科学处置做好扎实的前期准备。
24.生态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下沉调研发现,荥经“9·19”事件消耗的应急物资未及时补充,难以满足突发灾害救灾需求。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补充应急物资。针对“9·19”事件主要消耗的物资活性炭,2025年4月底,市生态环境局与四川天全县东鑫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吨活性炭采购与存储合同;2025年5月,完成该物资采购、验收、存储等工作。
二是提升物资管理水平。2025年10月,修订完善印发环境应急物资库管理制度,形成物资清单式管理动态台账,明确物资管理全流程,实行定人定岗巡查维护。2025年共巡查9次,确保物资“用得出”。
三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共建成市县两级物资储备库6个,其中包含1个市级储备库,5个县区储备库,形成应急物资“1小时内调拨圈”。累计储备35类、90余种、共计4600余件环境应急物资。
25.生态环境应急联动机制不顺畅、应急人员专业能力不足。虽然印发《雅安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雅安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雅安市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与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但在信息交流、力量共享上还不深入,联动机制不顺畅。如,2024年荥经“9·19”煤焦油罐车泄漏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消防部门未按照联动机制第一时间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应急联动、会商研判、力量共享。谈话反映,局党组加强对基层应急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还有差距,部分基层干部应急处置能力不强。荥经县环保应急人员因未穿防护服被消防部门拒绝进入现场,导致事发后4小时才进入现场。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按照《雅安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与消防部门对接,增强信息交流互通。2025年11月,邀请市级消防部门就应急状态下部门间的联动机制运用开展交流和培训,累计培训约50人次。
二是强化应急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2025年11月,邀请省应急中心专家就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操作、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工作重点等知识开展培训,累计培训约50人次。全年组织各县(区)通过省环境应急指挥平台高频次开展信息报告、扩散模拟、溯源分析、资源调度、监测布点、会商研判等模块的模拟操作20余次,提升应急人员能力。
三是强化环境应急演练。积极参与5月12日四川省2025年“5·12”抗震救灾演练,在演练中检验生态环境应急联动机制。2025年8月,联合下游乐山、眉山生态环境局开展大渡河一青衣江流域跨市突发水污染事件桌面推演;2025年11月,组织各县(区)开展跨县(区)突发环境事件桌面推演,累计参与人数超100人。
(九)争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维护生态安全有不足。
26.争取谋划包装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不够主动,纳入中央库储备项目不足,2022年至2024年全市进入中央储备库的生态环境项目23个,仅占全省纳入中央库储备项目1026个的2.24%。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包装力度。2025年,积极谋划包装项目,新增入库“四川省雅安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10个,争取到位中、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4033万元,较2024年增长34.19%,切实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强化项目包装能力建设。2025年12月,专题召开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谋划与包装工作培训会议,特邀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项目专家,对县(区)生态环境局、14家企业项目包装工作人员就生态环境保护省级库和中央库入库要点等开展专项培训,有效提升项目包装水平,为项目谋划、储备奠定了良好基础。有序推进项目包装工作。指导天全县、荥经县包装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优化完善《雅安市青衣江流域(天全县、荥经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积极向省生态环境厅汇报,争取项目支持。
27.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存在“资金等项目”现象。2024年省下达雅安省级环境保护项目资金17586万元,截至2025年4月仍有1796万元尚未安排到具体项目。2024年12月下达2024年第四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513万元,因无入库项目,相关资金至今未分配。
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1796万元中尚未安排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83万元,已于2025年11月提出分配建议方案,并联合市财政局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核同意。2025年12月《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的通知》(雅财资环〔2025〕73号),向芦山县下达资金283万元,用于芦山县西川河朱家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风险防范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沟通对接。针对1796万元中尚未安排的2024年“第四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513万元的问题,积极对接汇报省生态环境厅,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财政厅会商明确要求后,按要求落实。
(十)行政审批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28.排污许可证核发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到位。办理时限较长,办理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2022年以来办理排污许可证申请事项639个,抽查80个排污许可事项办理情况,退回或要求企业补正2次以上的有15个。
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流程和帮扶。2025年7月,印发《雅安市排污许可预审制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提高发证效率。指导帮扶企业边建设边填报,为蓝海化工、宏途商贸等15家首次/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提供预审服务,实现建设周期与预审周期同步开展。
二是严格落实排污许可核发一次性告知制度。巡察整改以来,企业提交申请表后,以表格的形式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一次性反馈全部修改意见。2025年累计对47家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出具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书面意见。
29.环评审批技术评估用时较长。抽查环评审批项目32个,有8个环评审批项目技术评估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内的评估时限。
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技术评估工作流程。对流程再梳理,严格按照“接受委托—组织现场踏勘及预约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会后跟踪项目修改进度—报告审核—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归档”提供技术评估。
二是提升评估工作效率。针对技术评估时间过长的问题,局分管领导组织研究,对评估时间进一步明确。严格按照重点项目5个工作日内、其他项目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踏勘、预约专家。2025年8—12月,组织评审30个项目,未出现技术评估时间超期情况。
三是明确环评编制单位修改时长。加强技术评估会后跟踪和时间提醒,严格按照收到修改完善的环评报告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意见;不能在规定时长内完成报告修改的,出具暂不符合审批要求的评估意见或相关项目建议退件的说明,向建设单位说明具体情况。2025年8—12月出具暂不符合审批要求的评估意见3份,相关项目建议退件的说明2份。
30.环评审批审核把关不严,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不高现象较为突出,2022年至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连续三年对我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2022年指出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名山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水质预测参数背景浓度取值错误,导致预测结果不可信问题;2023年指出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雅安汉源乌斯河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未根据建筑物高度给出不同楼层的电磁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问题;2024年指出四川清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石棉县5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屠宰场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内容介绍不完整、水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问题,均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市局调查处置。
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组织核查。对省生态环境厅移交的3个环评质量问题线索,经核实后,已于2023年对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对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清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二是依法处理。分别于2023年1月、2024年1月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对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失信记分5分处理。巡察反馈后,针对四川清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实施失信记分处理事宜,经报请省生态环境厅指导,2026年2月对四川清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失信计分5分处理。
三是严把审批关。严格审核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对不满足审批要求的环评报告不予审批。2025年出具暂不予批准的函3份,明确修改意见,确保环评报告质量;常态化开展环评文件抽查复核,组织专家对抽查复核环评报告进行质量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反馈环评单位复核修改。2025年开展环评报告抽查复核2次,连续3个季度公布环评文件质量评分。
(十一)环境投诉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不够。
31.2022年至2024年全市涉及生态环境信访数量由300件上升至703件,呈现快速上升趋势,2023年以来群众相继5次向12345热线、市长信箱、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平台反映普莱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放恶臭气体,市局督促整改不到位,直至群众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后才完成整改。2024年5月,接到全国生态信访投诉平台转交的关于天全县杰飞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排放有毒有害恶臭气体信访件后,2024年6月,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对信访办理情况回访时发现该问题仍未完成整改,被省生态环境厅督办,造成工作被动。
整改情况:
一是查明原因,落实整改。普莱美生物有限公司排放恶臭气体问题,已按要求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但群众因搬迁需求,反复投诉要求企业搬迁或群众搬迁;天全县杰飞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排放有毒有害气体问题,2024年5月,督促企业已完成前期整改措施,因省生态环境厅回访时,群众表示不满意,信访件被省生态环境厅督办。我局加大对天全县杰飞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整改的督促力度,2025年以来,未收到对该公司的投诉。
二是加强学习,完善制度。2025年10月,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制度(2025年版)》(雅市环办〔2025〕30号),对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件的受理、办理、反馈全流程的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办理时限和办理标准。同时组织全市信访办理工作人员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四川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办理信访、开展信访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是按期调度,压实责任。每月调度县(区)的信访工作数据并研判分析,2025年9月以来,形成信访月报6期,对群众信访举报及受理整体情况、上级抽查情况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县(区)依法、规范开展信访办理工作,提高信访事项处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四是严格抽查,适时督办。从2025年9月开始,针对“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平台”受理的信访件,严格按照每月不低于30%的比例,开展县(区)信访件抽查,对县(区)办理的“反映芦山鑫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异味问题”等6件信访件进行督办,督办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环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目前均已完成整改,有力加强了信访问题化解力度。
(十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32.2022年至2024年制定的《市生态环境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要点)》,没有明确完成时限。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完成时限。2025年5月,局党组印发《关于推进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雅市环党组〔2025〕39号),明确年度工作完成时限为2025年年底。
二是坚持长效推进。按照市委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要求,在以后制订该实施方案时明确完成时限,全面夯实“两个责任”,扛牢管党治党政治担当。
33.净化生态环境系统政治生态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2022年以来,因违反工作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受到处理的就有25人,其中原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峰,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月刚相继被立案调查,影响恶劣,8名县(区)局主要负责人中就有4名被立案调查,8个县(区)局就有7个县(区)局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局党组对系统政治生态持续恶化现象分析研判不力,未按《雅安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内全面监督责任清单》等六张责任清单要求,及时约谈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县(区)局主要负责同志,未对系统管党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违规违纪高发频发现象未得到有效扭转。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2025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14个。2025年3月,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5年9月,第34次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上半年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研究上半年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2026年2月,第3次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局党组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分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县(区)局、科(室)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述党建,并进行民主测评。
二是落实班子成员责任。2025年9月,第33次党组会议审议同意《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建“四级八岗”责任清单》,9月,局党组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建“四级八岗”责任清单》(雅市环党组〔2025〕67号),明确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具体工作事项。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巡察整改以来,5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8个县(区)局、经开区局对分管县(区)局管党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约谈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县(区)局主要负责同志,2025年4月,分管局领导对2025年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县(区)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是深化以案促改。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各县(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于7月28日赴芦山县人民法院旁听李文峰案现场庭审;9月23日组织全系统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大会;11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暨李文峰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政治建设、关键权力监管及廉政风险防控、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政商关系及“亲清”边界、班子协作及本位主义等七个方面开展剖析。生态环境厅、省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并提出工作要求。11月19日向市监委报送《关于李文峰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34.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廉政风险点排查存在等级定位不准、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2024年排查廉政风险点92项,制定整改防控措施209项,其中定级不精准的有21项,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的有13项,项目资产管理、执法监督、环评审核等高廉洁风险点仅定为C级(等级最低)。
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安排部署。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中指出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面、定级不精准、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问题,聚焦项目资产管理、执法监督、环评审核等重点,2025年4月,印发《关于优化完善2025年度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优化完善2025年度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2025年5月,第14次党组会议审议同意2025年度机关和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二是精准优化定级。2025年5月,重新印发完善后的《2025年度机关和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雅市环办〔2025〕13号),共梳理风险点154个,其中A级37个,制定防控措施390条。持续将项目资产管理、执法监督、环评审核等作为高风险点,督促执法支队、行政审批、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不断强化廉政风险排查,优化防控措施,抓好风险防控。
35.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上有不足。2022年至2024年派驻纪检监察组相继4次向局党组反馈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23个,局党组虽然制定了问题整改方案,但未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整改情况,本轮巡察发现反馈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如廉政风险点梳理不全面不精准,机关纪委、片区纪检小组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联动会商。巡察意见反馈后,与驻局纪检组开展会商3次,通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反馈相关问题,部署近期相关工作。
二是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反馈行政执法的监察建议,由分管执法支队、名山生态环境局的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执法支队、名山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整改。针对反馈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建议,5名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县(区)局进行督促。2026年1月,组织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雨城、名山等7个县(区)局落实驻局纪检监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
三是明晰工作职责。2025年 9月,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建“四级八岗”责任清单》(雅市环党组〔2025〕67号),明确机关纪委责任清单和具体工作事项。重新修订印发片区纪检小组工作职责,推动机关纪委、片区纪检小组发挥日常监督作用。
36.机关纪委、片区纪检小组作用发挥不到位。2021年6月成立3个片区纪检小组,但正式运行后缺乏统一调度指挥,分管联系领导和具体牵头科室不明确,未召开过片区纪检小组工作会,未对片区纪检小组开展过培训,未收集过片区纪检小组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各自为阵,截至本轮巡察仅开展监督检查6次,与“每月开展常态化监督,每季度进行交叉监督检查,每年汇总交流工作经验”要求差距较大,日常监督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发现问题不痛不痒,形式大于内容。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2026年3月,第6次党组会明确三个片区纪检小组分管局领导,机关党委牵头,机关纪委负责三个片区纪检小组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联动。重新修订印发片区纪检小组工作职责,优化完善片区纪检小组监督检查清单。2025年12月,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带着干”的形式,抽调机关纪委、片区纪检人员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5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专项督导,先后发现纸面整改、文不对题等问题,不断提升片区纪检小组履职能力。
三是配强片区纪检小组。根据工作及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选配部分片区纪检小组人员。截至目前,调整1人,三个片区纪检小组现有专兼职纪检人员8人。
(十三)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37.工会未按要求建账核算。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2025年6月,局工会主席及工作人员到雅安市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学习请教建账核算等业务知识,理清工作思路、提升专业技能。2025年12月,组织工会委员、经审会委员、工会工作人员,专题对《工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学习,提高建账核算业务技能。
二是抓好建账核算。持续加强工会财务管理,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确保工会按要求进行建账核算。组织工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工会云平台建账核算系统有关操作说明,并通过该系统对2025年度的工会经费账目进行补建。
38.支付结算不规范。2022-2024年分别发生职工慰问(生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支出2000元、5000元、5000元,未打入收款人个人账户、无领取人签字。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2025年9月,组织工会委员、经审会委员、工会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是严格规范审核。对“2022-2024年分别发生职工慰问(生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支出2000元、5000元、5000元,未打入收款人个人账户、无领取人签字”的问题,组织涉及会员补充完善签字手续,并举一反三,规范工会支付结算。2025年9月,召开市局工会委员会专题会议,对职工生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等慰问标准和发放方式等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今后职工慰问金发放规范有序,坚决杜绝慰问金未打入收款人个人账户、无领取人签字等问题再发生。
39.报销附件不全。2023-2024年分别发生生育慰问支出800元,无领取人签字。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并向市局科财科学习请教财务报销有关要求和规定,提升工会财务管理水平。
二是抓好整改落实。针对“2023-2024年分别发生生育慰问支出800元,无领取人签字”的问题,组织涉及会员补充完善领取人签字手续。举一反三,抓好自查自纠,并在以后报销程序中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报销手续,坚决杜绝“无领取人签字”等类似问题再发生。
40.预算编制不完整。2023-2024年分别发生文体活动(登山活动)、宣传活动(随手拍活动)支出3496.50元、7300元,预算编制不完整(年度预算未包括该部分支出)。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培训学习。组织工会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2025年9月,局工会主席及工作人员3次到雅安市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学习请教预算编制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市总工会指导下科学调整2025年预算编制,予以报备。
二是规范工会预算。在预算编制中,主动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和科财科意见建议。2025年12月,组织召开市局工会委员会会议,对市局工会2026年度预算情况进行审议。2026年1月,第1次党组会听取市局工会拨缴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会员活动支出、会员服务支出等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及2026年度开支计划的报告》。2026年将严格按照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开支计划实施,杜绝预算编制不完整等问题再出现。
41.用行政补助发放节日福利。2021年度结转工会经费42888.35元至2022年度,2022-2024年收入经费365513.67元(含行政补助30000.00元),支出402527.00元(含活动支出11796.50元),2024年度末结余工会经费5875.02元,用行政补助发放节日福利13328.48元(30000-11796.50-5875.02),不符合《关于补充经费相关事项的通知》(雅市工发〔2022〕50号)“补充的工会经费不得用于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的规定。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清退资金。2025年9月,组织市局工会78名会员按要求将用行政补助发放的节日福利13328.48元全部予以退缴,并于2025年9月30日清退到工会账户。
二是规范经费使用。2025年9月,组织工会委员、经审会委员、工会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关于补充经费相关事项的通知》(雅市工发〔2022〕50号),重申“补充的工会经费不得用于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提升工会经费使用质效。
(十四)资金管理不规范。
42.存在无预算安排支出现象。2024-11-25#凭证,用单位资金垫支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4年开展干部职工运动会经费984.94元。该项资金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无预算收入来源,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的规定。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2025年9月,修订并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机关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是科学编制预算。全面梳理年度内可能发生的收支项目,结合机关工作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编制2026年度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为年度资金使用奠定基础。
三是严格预算执行。认真落实“无预算不支出”的核心原则,加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避免出现无预算安排支出现象。
43.合同价款结算依据不充分。2024-4-5#凭证,支付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综合观测站建设项目选址及实施方案》合同价款138000.00元,未按《技术服务合同》第七条第三款“..乙方完成报告编制,提交最终成果且获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批准实施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款项,即138000.00元”的约定,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批复。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五十七条“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的规定。
整改情况:
一是迅速整改落实。责成综合科对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实施的《生态综合观测站建设项目选址及实施方案》,未按《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问题进行核查,要求做好对接整改,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规定,规范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履约方式,严格按合同约定办理价款结算。
二是完善长效机制。2025年9月,修订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合同履约、报销结算相关规定,坚持按合同约定,在达到付款条件后依规办理支付结算。
(十五)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44.报销附件不全。2024-1-27#凭证,支付离退休人员2024年1-6月活动经费9100元(多付100元),款项全部打入周万森个人账号。会计核算列记业务活动费用9000元,其它应收款-单位往来-离退休支部100元,该事项未取得实际支出凭证即列记费用支出。
整改情况:
一是迅速整改落实。经查,多支付100元款项为原出纳人员工作疏忽导致,该款项已于2025年1月21日收回(2025-1-26#凭证);并于2025年10月31日在会计核算时对2024-1-27#凭证中未取得实际支出凭证即列记费用支出的9000元进行账务调整(2025-10-41#凭证)。
二是规范报销审核审批流程。2025年9月,修订并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加强对报销附件的审核。
45.错列会计科目,2024-9-4#凭证,2024雅安生态环境执法大比武活动服务费23000元,应列环保综合执法经费,却列罚没收入成本性支出经费。在污染防治攻坚经费中列支应由行政经费、工会经费等列支的节日活动费、奖金补助、办公楼机关文化建设、干部职工运动会经费、优秀人员、优秀党员奖励等,涉及金额223782.06元。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错列会计科目拟定年度计划。对2024-9-4#凭证及相关账目进行核查。针对错列会计科目问题,在年初制定并落实本年度需要用行政经费、工会经费等列支的节日活动费、奖金补助、办公楼机关文化建设、干部职工运动会经费、优秀人员、优秀党员奖励等进行开支计划,年度按计划实施,严格执行预算账目管理、支出功能分类、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等规定,确保会计科目规范准确,坚决杜绝巡察反馈指出的使用污染防治攻坚经费列支工会经费、活动经费等错列会计科目的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组织财务制度学习。2025年12月,组织科财科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会计科目使用,确保账务处理准确合规,持续提升财务核算质量。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2025年11月,拟制《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商请市财政局按程序印发。现正按程序征求意见建议。
四是规范财务管理。2025年9月,修订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强化经费支出管控,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十六)预算管理不规范。
46.实际支出与预算差异较大。局机关2022年预算差旅费1万元,实际支出62.35万元;2023年分别预算水费、电费0.3万元、0.5万元,实际支出4.3万元、10.79万元;2024年预算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1.78万元、办公费2万元,实际发生邮电费11.52万元、差旅费43.40万元、办公费205.13万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分别预算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20万元、办公费1万元,实际发生邮电费6.76万元、差旅费12.10万元、办公费7.9万元。
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预算编制。全面梳理年度内可能发生的收支项目,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在年初预算编制时做到应编尽编、应保尽保,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是加强过程监管。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按月监控预算项目执行进度,及时填报项目推进情况,常态化分析执行偏差,按要求提出部门管理意见,确保预算执行规范、有序、可控。
三是严格执行预算。严格对照预算账目、支出功能分类、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支,坚持长期执行,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七)资产管理不规范。
47.资产处置不及时。2024年11月28日《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同意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报废及账务调整的批复》(雅财资产〔2024〕97号)同意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申请报废的144项固定资产作报废处置及财务调减处理,原值880810元。截至2025年4月16日仍未按批复意见完成资产处置、资产核销及账务调减处理工作。不符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第十九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依据处置事项批复等相关文件及时处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及第三十五条“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处置资产应当及时核销相关资产台账信息,同时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产管理。2025年9月,修订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由科财科负责管理固定资产资金、账务处理,办公室统筹、各科(室)具体负责本科(室)的实物管理,推动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切实保障资产安全完整,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是及时处置报废资产。2026年3月,局党组专题研究,责令办公室、科财科落实专人对市财政局同意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置。2026年4月,第四次局长会确定中标单位,目前正按程序进行处置。
三是做好资产财务处理。待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完成后,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收益上缴财政专户,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已报废固定资产进行资产核销和账务调减处理。
48.未按要求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和预算。2024-6-22#、2024-6-35#、2024-6-51#、2024-7-38#、2024-8-35#、2024-10-29#、2024-10-37#、2024-12-15#、2024-12-37#、2024-12-47#、2024-12-48#凭证,局机关购入资产5845969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9-5#、2024-10-10#凭证,购入资产212998元,累计购入资产6058967元,以上资产购置无年度配置计划,也未编制部门预算,不符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购置、建设、租用资产应当提出资产配置需求,编制资产配置相关支出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的规定。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制度。2025年12月,组织科财科认真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明确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相关规定,提升工作人员依规管理意识。
二是完善长效机制。2025年9月,修订并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配置必须严格遵循预算管理规定,依据财政部门批复预算执行。
三是严格资产配置。对照资金预算要求,紧扣省市工作安排,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
(十八)项目采购实施不规范。
49.调阅单一来源采购项目16个,成都智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次5.61万元,四川好亦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次1.8万元,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万元,雅安广电传媒有限公司3年3次合计85.7万元,雅安传媒有限责任公司3年3次合计50万元,雅安艺悦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2.3万元,2023年度《中国环境报》《环境经济》《环境保护》环境类主流媒体杂志报刊3次合计8.5万元,存在未开展供应商唯一性论证、采购资料不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迅速排查整改。责成市环境应急信息中心对16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对问题成因进行分析,对涉及采购资料不全的项目,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按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坚持举一反三,在今后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坚决杜绝未开展供应商唯一性论证、采购资料不全等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修订完善《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待局党组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要求、内控管理流程等,强化制度保障。
50.抽查其他采购项目27个,有15个项目存在采购方式不合规、评审因素设置不合规、设置排他性条件等问题。采购项目普遍存在以比选方式采购,而《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办法》中不包含比选采购方式。《雅安生态环境画册(暂定名)》制作项目将人员社保参保信息作为加分项;《绿动天府》虚拟技术接入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缺失、合同没有服务期限和签订时间;2023年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排污许可技术审查服务项目合同没有签订时间、评分因素要求人员购买2022年连续3个月社保的证明、评分标准设置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得分;雅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舆情监测服务项目评审小组对四川美亚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评审认定错误,具体为“人员素养”客观评审因素均为0分;雅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宣传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和中选供应商确定的决策文件缺失,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机关文化建设项目评分因素要求人员在公司截止招采当月的社保参保信息,2024年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排污许可技术审查服务项目评分标准、设置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得分、没有对分项服务的数量进行设置,无法计算合同总金额,可能存在超预算支付的情形;雅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宣传服务项目要求人员购买2022年连续3个月社保的证明、雅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宣传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和中选供应商确定的决策文件缺失。《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川财采〔2022〕90号)第16项第28小项“设置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独有的技术参数或者服务要求,达到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的目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第21项第39小项“将供应商的成立年限、要求供应商为员工缴纳一定期限社保等作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或者评审因素”第27项第48小项“将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中没有提出要求的内容,设置为评审因素”,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排查整改。2025年9月,责成行政审批科、市环境应急信息中心对其牵头15个项目存在采购方式不合规、评审因素设置不合规、设置排他性条件等问题进行梳理,并向局党组作出说明,确保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要求其在今后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不得设置不合规的评价因素、排他性条件等,坚决杜绝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现象发生。要求科财科在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中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强化政府采购规范管理。2026年第1次党组会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川财采〔2022〕90 号),深刻对照查摆、举一反三,切实筑牢依法采购、规范操作的思想认识;要求在今后自行采购工作中,不得再使用“比选方式”作为采购执行程序之一。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修订完善《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健全流程管控、风险防控机制,待党组会议审议后印发执行。
(十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有差距。
51.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聚焦市生态环境局主责主业偏少,特别是环评审批、执法监督、项目实施和资金效益发挥等方面监督检查缺少有力有效抓手。督促局党组压紧压实县(区)局分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用力不够,县(区)局违规违纪案件高发频发。日常监督乏力,监督质效不高,单位2名驾驶员3年时间49次用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23年7月才立案调查,2024年因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成案率未破零向市纪委作检视发言。指导机关纪委、片区纪检小组履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提醒。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了全覆盖督导,指导各县(区)局分党组对主体责任清单进行深入梳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向市局党组反馈问题5个。
二是深入专项监督。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督促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向市局党组反馈问题3个。
三是强化整改督导。对全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以“带着干”开展履职培训,抽调机关纪委、片区纪检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培养提升履职能力,向市局党组反馈问题4个。
四是加强培训教育。组务会注重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规知识学习,提升监督能力。党组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带头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警示全体干部。每月召开专题会、组务会开展问题线索。对执法、政府采购领域监督检查处理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
(二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
52.局党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上有差距,班子成员年龄整体偏大,6名班子成员50岁以上的有4名,激情衰退、暮气较重,谈话反映部分班子成员、科室之间还存在相互推诿、梗阻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积极争取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支持,新推荐提拔1名50岁以下市执法支队支队长,为班子注入新鲜血液,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增强班子活力。2025年11月,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暨李文峰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规定的重点从6个方面查摆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巡察指出“部分班子成员之间还存在相互推诿、梗阻现象”,要求从“班子协作、本位主义方面”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班子作用发挥。运用工作“四法”,即领导带头工作法、现场工作法、系统工作法、专业工作法,以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率带作用。
三是组建专班解决问题。先后组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专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调研工作专班、冷水鱼调研工作专班等工作专班,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统筹相关科(室)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冷水鱼养殖等工作。截至目前,涉重金属园区下游水质改善明显,对全市20家养猪企业、31家冷水鱼养殖企业开展调研,全市10家规模养殖场采用异位发酵床对粪污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有效解决班子成员、科室之间推诿扯皮问题。
53.议事决策边界不清,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行政办公会套开现象突出,2022年至2024年共召开局长办公会44次,有42次与党组会套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共召开20次,有15次与党组会套开。
整改情况:
一是厘清议事决策边界。2025年8月,第30次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目前,党组中心组学习提前一周报送会议方案请示,提前3天发会议预通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提前3天安排,避免出现会议套开现象。
二是落实精文减会要求。统筹安排好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杜绝会议套开现象的发生。2025年召开党组会45次、局长办公会2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巡察反馈后,未出现会议套开现象。
5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3年度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未按要求将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波严重违法案件剖析纳入领导班子和个人检视材料。相互批评缺乏辣味,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陈心愚对赵友中的批评意见为“工作安排详细、全面,要求高、节奏快,但有时相匹配的工作条件不足,影响工作完成质量。”罗述春对廖静姝的批评意见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上,上报信息和规范处置上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理论学习,2025年12月,第42次党组会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双重组织生活六条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制定会议方案。按照市委巡察整改、李文峰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认真制定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暨李文峰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共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和市委督导组审核。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县级党员干部之间深入细致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实,提前做好沟通,增强批评辣味。
二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材料审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会前逐一对县级党员干部个人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对个人检视不深刻、自我批评不严肃的要求限时整改到位,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基础。2025年11月,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暨李文峰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对班子提出批评意见17条,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68条。2026年2月,召开中共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对班子提出批评意见13条,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63条。相互批评直截了当、辣味十足,不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
(二十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55.局党组对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谋划,垂改后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对外交流不畅。2022年以来8个县(区)局干部任职交流仅在系统内部,成长空间受限;专业人员招不到、引不进、留不住等问题突出,2020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调出、辞职等干部职工54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中层正职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等专业背景的干部仅10人、占15.6%。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拓宽干部交流渠道。2025年5月推荐1名干部到市政府办公室工作;2025年8月推荐1名干部到汉源县其他县级部门任职;2025年10月从市局机关交流1名干部到执法支队任职。努力确保人才队伍稳定。严格落实《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艰苦边远县保持干部队伍稳定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与新聘用事业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要求。加强单位人员报考工作审核把关,明确单位人员参加遴选、考调、调任、公开招考等,需在报名前,向所在单位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向市局分管县(区)局领导、分管人事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并向市局干部人事科备案,保障人员稳定性。
二是强化系统谋划。健全人才选拔机制,2025年9月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事业单位内部选人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筹备启动全市系统“青蓝计划”。建立100人左右的干部人才库。2026年3月,完成市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拔科级干部9名,其中6名干部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等专业背景。
56.干部人才教育培养不够。对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计划重视不够,未严格按培训计划开展专业培训,2023年计划培训10次仅完成7次,2024年计划14次仅完成5次。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围绕执法检查、环境应急、新媒体信息、法治、资金项目管理等业务,科学编制《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每季度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培训实施情况。2025年共举办培训班12期,培训干部350余人次。
二是系统谋划干部培训。组织各科(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2026年培训需求,科学编制2026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培训计划积极向市委组织部争取,拟在2026年10月会同市委组织部举办1期市级重点专题培训项目“雅安市加快建设美丽雅安高品质宜居地专题培训班”。
(二十二)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
57.2022年至2024年局党组仅年初安排部署1次党建工作,年底听取1次党建述职,未对机关、县(区)局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过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安排部署、检查督促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2025年,局党组会研究机关党建相关议题15个。2025年5月,第17次党组会审议同意《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并印发全局抓好贯彻落实。2025年9月,第34次党组(扩大)会议,听取上半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研究上半年机关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2026年2月,2026年局第3次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
二是抓好督促落实。2025年 9月,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建“四级八岗”责任清单》(雅市环党组〔2025〕67号),明确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具体工作事项。2025年11月底,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印送《温馨提示》,提醒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梳理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查漏补缺。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开展以来,5名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抓党建“一岗双责”,采取结合日常工作或开展专项检查的方式,分别到各自分管的县(区)局对党建工作开展督促检查1次以上。
58.机关党委、纪委未按时进行换届选举。机关党委、纪委应于2024年12月完成换届选举,至今未完成。
整改情况:
完成换届选举。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于2025年6月6日召开党员大会,应到会党员85名(其中有选举权党员85名),实到会党员69名(其中有选举权党员69名),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数占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数的81.18%。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会、机关纪委委员会。2025年7月9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以雅直工委组﹝2025﹞88号批复同意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换届选举结果。
59.“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主题党日活动、讲党课流于形式。如机关党支部2024年党员总数为22至26人,12次主题党日活动中有9次活动参加人数未过半,7月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仅5人参加。二是落实“三会一课”有缺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2024年2月、7月、8月、10月、12月未召开支委会,2024年第1、2季度未开展讲党课;市环境应急信息中心党支部2024年1月未召开支委会,2024年第1季度未开展讲党课,2024年1月、8月、9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机关第二党支部2023年1月、2月、7月、9月、10月未召开支委会,2023年第3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2023年全年未开展讲党课,2023年全年没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机关第一党支部2023年1月、5月、8月未召开支委会,2022年、2023年的第1、2、3季度均未开展讲党课,2023年2月、5月、8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2025年9月,第四次机关党委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2025年9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赵迎鸿带队赴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督查调研,对机关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行检查。巡察意见反馈后,督促机关各党支部严格按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5年8—12月,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讲党课3次;执法支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讲党课2次;环境应急信息中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讲党课2次。
三是落实预告制度。指导各党支部试行党员大会(主题党日)预告制,提前3天公布活动内容,严格请假管理,保证党员参与率。整改工作以来,机关在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加人数均已过半,其中机关党支部参加率达60%以上,执法支队党支部参加率达80%以上,市环境应急信息中心党支部参加率达55%以上,党员参会率较整改前大幅提升。
60.党费管理不规范。一是党费未按要求建账核算,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未分开。二是未足额收缴党费,2024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刘茜应交党费每月34.30元,实缴党费34元(其余党员不同程度存在类似情况)。三是党费收缴不及时。未按规定按月收缴,以2024年为例,机关党支部、信息中心党支部按季度收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先后按5个月、3个月、4个月收缴,监测中心站党支部按半年收缴。党支部收缴党费后未及时上缴党费账户。如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一年上ç´一次,信息中心党支部前半年上缴一次、后半年按季度上缴。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党费管理。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相关要求,并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请教学习,进一步落实党费管理责任,科财科负责对党费建账核算,机关党委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将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分开。
二是及时排查补缴。督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对2024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足额进行补缴。2025年8月,执法支队党支部将补缴63元党费缴入机关党委账户。组织机关其他各党支部开展自查,暂未发现未足额交纳党费现象。
三是坚持按月收缴党费。巡察意见反馈后,按月提醒并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并上缴机关党委账户。目前机关在职党支部均按月足额将党费交纳至机关党委账户,并及时报送缴费凭证。
61.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一是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辣味”不足,存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现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张兵对魏鸿的批评意见为“说得很到位”、刘茜对魏鸿的批评意见为“同意他的意见”;机关第二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毛晴对毛晏虹的批评意见为“加强学习”,张雷对蒋琪的批评意见为“加强党的历史学习,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未按要求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在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上,19名参会党员,只有14名进行了自我批评。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赵友中2024年参加所在党支部党组织生活4次,陈心愚2022、2024年各参加4次,廖静姝2022年、2023年各参加4次,罗述春2022年、2023年各参加3次,2024年参加5次,均未完成每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6次的要求。陈心愚、熊雄、廖静姝未参加所在党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不到位。陈心愚、罗述春、廖静姝2022、2024年未按要求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2025年12月,第42次党组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双重组织生活六条措施》,再次强调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2025年12月,第5次机关党委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双重组织生活六条措施》,要求各党支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提醒局领导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二是制定党建责任清单。2025年9月,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建“四级八岗”责任清单》(雅市环党组〔2025〕67号),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监督所在党支部严肃组织生活,对未按规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及时叫停、纠正。各党支部提前提醒局领导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讲党课等要求。
三是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时提前3天发出通知,确保党员(局领导)参会率。局领导班子成员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2025年,赵友中参加组织生活7次、讲党课1次;陈心愚参加组织生活9次、讲党课1次;熊雄参加组织生活9次、讲党课1次;杨坪参加组织生活4次、讲党课1次;廖静姝参加组织生活10次、讲党课1次;罗述春参加组织生活8次、讲党课1次。
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安排,已通知各党支部按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做好2025年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严格组织开展会前学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辣味明显增强,不存在以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
62.党员发展不规范。一是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不规范。市环境应急信息中心党支部缺乏对入党积极分子王韦婷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的季度考察和半年考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缺乏对入党积极分子夏伟棚、李涨斌、邓珂2023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间的季度考察。二是党员档案记录不规范。夏伟棚的《入党志愿书》中误将名字写为“邓珂”,夏伟棚、李涨斌、邓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培养考察、列为发展对象等多处重要时间节点与姓名有直接涂改痕迹。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学习培训。2025年9月,在第4次机关党委会上,分管局领导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培训。2025年10月,邀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老师对基层党务知识进行培训,规范各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
二是规范发展流程。2025年9月,印发市局《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操作流程及文书模板样例》,制订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各阶段资料清单,指导各党支部按流程和清单做好有关工作,保障发展党员程序规范、资料完善。
三是严格落实整改。督促信息中心党支部、执法支队党支部完善王韦婷、夏伟棚、李涨斌、邓珂入党资料。
(二十三)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63.上轮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反馈问题整改跟踪督促不到位,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同志岗位调整后,未及时调整整改任务分工,整改牵头责任存在衔接不畅情况。2018年4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21个,有13个问题未彻底整改,党组织建设较薄弱、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偏宽偏软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
一是专题通报学习。2025年7月,第28次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通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情况,研究整改意见。
二是严格落实整改。2025年7月,局党组成立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9月,印发《中共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雅市环党组〔2025〕70号),将上轮巡察整改问题和本轮巡察整改有机结合起来,细化分解整改事项,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做到“挂图作战”。
三是压实整改责任。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整改工作责任,做好整改工作交接,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空档、有效衔接。
64.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有不足。2022年12月,市审计局开展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峰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反馈指出“环境监测系统监测能力不足,监测设备使用效率不高”“督促中央环保资金发挥绩效还不够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
一是统筹推进县(区)监测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区)监测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帮助县(区)监测站申报监测资质,推动市县监测能力逐步提升,2023年以来,先后帮助宝兴监测站、雨城监测站、芦山监测站、名山监测站取得监测资质,截至目前,全市8个县(区)监测站已有7个取得监测资质。加强 雨城区、名山区、芦山县、宝兴县等县(区)监测力量配置,2025年11月对2名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借出人员进行返岗,同时新招录3名专技人员。局党组会议研究县(区)监测站专职从事监测业务人员问题,主要负责人召集县(区)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安排,督促落实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全市8个县(区)监测站专职从事监测业务工作人员45人。
二是加强监测业务提能。组织开展县级监测站运行管理专题调研,将全市县(区)监测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会同市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取蹲点帮扶、分片帮扶等形式,对县区监测站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和技能培训,2025年对县(区)监测站开展技术帮扶16次、覆盖57人次。积极组织市县两级监测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监测系统技能培训练兵,2025年,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技能提升训练营中,名山、宝兴、荥经、汉源监测站各有1名(共4名)监测业务骨干获评优秀学员。采取组织跟班学习、参与重点课题项目等形式强化实战能力建设,派出技术骨干前往县(区)开展打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污染源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及重金属隐患排查,县(区)监测站派员现场跟班学习。组织全市监测力量加强监测科研提升,启动生态监测体系构建、样地和水生态调查、生态修复成效评估等重点课题,为重金属污染防治、冷水鱼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专班提供监测技术支撑,联合监测总站运用多源数据融合技术,完成雅安片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报告。
三是用好用活监测设备。目前各县(区)监测站实验室现有仪器设备,大多为 2023 年以前由省、市统一招标采购并配发到位。将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结合各县(区)监测站监测资质取得、能力建设及实际监测需求,稳步推进“根据资质配置设备”工作,在设备配发时组织开展培训,精准指导各县(区)监测站优化仪器配备、规范操作使用、强化维护保养,全面提升设备使用效益和监测数据质量,切实筑牢基层环境监测硬件支撑。
四是加强项目谋划包装。2025年12月,专题召开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谋划与包装工作培训会议,特邀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项目专家,对县(区)生态环境局、14家企业项目包装工作人员就生态环境保护省级库和中央库入库要点等开展专项培训,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向生态环境厅汇报,提高项目申报入库成功率,确保资金下达后及时分配到项目,提高环保资金使用绩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落地见效。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始终把提高政治站位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工作要求,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整改工作不松劲、不停步、不反弹。
(二)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工作机制。针对未完成整改及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逐一梳理形成专项清单,对已完成的事项逐项评估,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坚持把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统一起来,把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统一起来,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对违规违纪、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从严查处,紧紧依靠制度管人管事,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三)强化成果引用,服务中心大局。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延伸拓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对表交账、全面完成、务求实效。将整改成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常态化工作举措,以整改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污染防治攻坚、推进转型升级、建设美丽雅安的实际成效上。
(四)强化责任落实,营造政治生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管党治党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全市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守护自然生态,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5-2224902;邮政信箱: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电子邮箱:418151170@qq.com。
中共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