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县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本质安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我县结合工作实际,狠抓安全监管,强化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全力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
一、深化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在研究新改扩建项目时,提高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杜绝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三年行动以来,我县尾矿库数量零增加,无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无新建“头顶库”、无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未在距离长江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2
(二)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积极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开展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行政许可工作,全程参与评审,同市应急管理局保持积极交流对接,如实汇报非煤矿山企业基本情况,为市局审查提供可行建议。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要求企业依托清单制管理,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结合“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和新修订《中华人民
(二)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督促企业重点岗位职工和主要负责人通过报考成人教育提升学历或自我学习考取资质证书的
三、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从开展专项整治以来,依托“铸安2020”、“创安2021”、“护安2022”等专项执法行动,共进行了29次各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发宣传资料200余份;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92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家,针对发现的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指定整改计划,并定期向我局报送整改进度,现已整改到位88条,余下隐患正在限期整改中。
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
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程序,依托县政府购买的专家服务,组织专家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企业根据风险分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对安全管理和现状较好以及连续多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安全条件薄弱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