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必填项 1)填写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2)没有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填写“个体工商户” | 行政相对人类别 必填项 1)填入“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中一项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必填项 1)填写行政处罚文书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必填项 1)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 | 违法事实 必填项 1)行政相对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必填项 1)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做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 处罚类别 必填项 1)多项处罚类别,每项之间使用英文状态下;隔开 2)若填写“其他”,则填写其他-(处罚类别名称) 3)可选择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行政拘留, 其他-(类别名称)” | 处罚内容 必填项 1)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1)处罚类别为“罚款”时此项为必填项 2)输入数字,小数点后六位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处罚类别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时为必填项 2)输入数字,小数点后六位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1)处罚类别为“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时为必填项 | 处罚决定日期 必填项 1)做出处罚决定的具体日期 2)文本格式为:YYYY/MM/DD | 处罚有效期 必填项 1)行政处罚决定的截止期 2)文本格式为:YYYY/MM/DD 4)2099/12/31的含义为长期 | 公示截止期 必填项 1)行政处罚决定在网上公示的截止日期 2)文本格式为:YYYY/MM/DD 3)必须为“处罚决定日期”+1年或+3年,例如:“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09/02,应填写为2022/09/02或2024/09/02 | 处罚机关 必填项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必填项 | 数据来源单位 必填项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必填项 | 备注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必填项 1)若个体工商户暂时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填写17个0加X代替,换照后该字段修改为正式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1)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7个0加X时,此项为必填 2)其他情况此项选填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必填项 1)个体工商户填写经营者姓名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必填项 1)可填写: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对应的证件类型,其他-(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必填项 | ||||||||||||||||||||
| 1 | 四川泰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1823797895074Q | 洪启春 | 雅应急罚〔2026〕执保14-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以及《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 存在的违法行为: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1.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安全责任分解不到位,多岗位人员同责;2.对分解炉安装空气炮过程中存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分解炉结皮掉落的事故隐患;3.监督和教育从业人员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到位;4.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未按照有限空间相关规定制定施工方案,未办理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对四川泰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5万元(伍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 55 | ######### | 2026/10/15 | 2027/09/29 |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 11511600731624837T |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 11511600731624837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