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20464号、雅国用(2000)字第1781号 | 雅安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802002004GB00066F00020001、511802002004GB00066F00010002 | 雨城区沙湾路118号1幢1层、雨城区沙湾路118号1幢1-5层
| 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