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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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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25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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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宇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雨城区伏龙巷9号2单元6层11号,雨城区北二路10号1幢1层10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雨城0118946,雅市国用(2016)第54811号,雨城0118947,雅市国用(2016)第5481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刊发声明。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新宇
2026年07月25日
2026-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