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
位置:首页>文章信息>2016年收费公示

2016年收费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04 00:00
   浏览次数:
打印

2016年收费公示

单位名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日期2016年7月3日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

一

土地登记收费

川价字费(1991)116号

雅财综(2015)18号转川财综(2015)3号:从2015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权属调查、测绘合计:

 

 

 

 

1、

土地权属调查费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

  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

80元

 

 

  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2>企业、自收自支预算

  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

50元

 

 

  管理事业单位

 

 <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

  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

80元

 

 

  位

 

 <4>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

  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

20元

 

 

  营者

 

 <5>城镇居民住房

  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

6.5元

 

 

2

 地籍测绘费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

  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

80元

 

 

  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2>企业、自收自支预算

  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

50元

 

 

  管理事业单位

 

 <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

  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

80元

 

 

  位

 

 <4>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

  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

20元

 

 

  营者

 

 <5>城镇居民住房

  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

6.5元

 

 

3

 土地注册登记及证书费

 

 

 

 

 

 <1>国家特制证书

 

 

 

 

 

  单位

证

20元

 

 

 

  个人

证

20元

 

 

 

 <2>普通证书

 

 

 

 

 

  单位

证

10元

 

 

 

  个人

证

5元

 

 

 

 <3>对“三资”企业颁发

证

20元

 

 

 

  土地证书的工本费

 

4

 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

证

10元

 

 

二、

征地补偿安置费

 

 

《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1、

 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

 

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其他土地

 

按征用耕地土地补偿费的一半计算

 

 

2、

 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

 

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乘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征用其他土地

 

按征用耕地安置补偿费的一半计算

 

 

3、

 地上附着物和

 

按实际损失合理补偿

 

 

    青苗补偿费

 

三、

耕地开垦费

 

为征用该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1至2倍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2条

 

四、

土地闲置费

平方米

10-30元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8条

 

五、

土地复恳费

平方米

10-20元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32条

 

六、

采矿权登记费

 

 

川价字非[1993]63号

雅财综(2015)18号转川财综(2015)3号:从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1〉

 新建、在建登记费

 

 

 

 

 

    大型

个

500元

 

 

 

    中型

个

300元

 

 

 

    小型

个

200元

 

 

〈2〉

 变更范围、矿区、

个

100元

 

 

    矿种、方式换证

 

 

〈3〉

 <3>其他地质勘察核准

个

50元

 

 

    登记、颁证

 

 

七、

矿产资源补偿费

国务院第150号令

 

八、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

1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2、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财综字(1999)74号

九

暂停: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雅财综(2015)18号转川财综(2015)3号:从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

电话:0835-2243842

传真:0835-2239030

邮箱:yasgtzyj@163.com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8

蜀ICP备09001929号-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5

微信 微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