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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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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12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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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雅市国用(2010)第28615号 | 王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11802003005GB00014F00010025 | 雨城区天竺街48号1单元5层7号 | 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