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洪定贵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雨城区兴贤街56号平号、雨城区兴贤街56号平号、雨城区兴贤街43号1号的监证0022090,雅地国用(2001)字第西城-119号;监证0010575,雅地国用(2001)字第西城-120号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刊发声明。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洪嘉庆,洪家云,洪家林,洪家跃,洪嘉丽,洪家伟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