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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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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1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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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卫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雨城区熊猫大道387号6栋2单元9层6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川(2017)雅安市不动产权第000580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刊发声明。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涛,卫敏
2026年07月10日
2026-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