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雅房权证雨城字第0117919号、雅市国用(2016)第54326号、雅房权证雨城字第0117920号、雅市国用(2016)第54326号 | 梁小兵,陈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802001005GB00035F00050018 | 雨城区西门北路15号3幢1单元1层5号 | 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5日